核心提示
13米距离引发一场民告官的官司。13米距离的两端,一端是手续齐全、正在拔地而起的一栋商住两用楼,另一端是1986年公布的河南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这13米的距离,河南省首家民间文物保护组织——— 新乡市文物保护者协会一纸诉状将新乡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
商住楼距文物13米 作为新乡市标志性建筑之一的饮马口石牌坊,已经走过了183个春秋。
赵宝玺(化名)是赵家第16世后人。说起石牌坊的由来,他如数家珍:“牌坊建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是道光帝表彰我们老祖宗布政司官员赵珂而立。牌坊最上方刻有"圣旨"二字,整个牌坊高10米,宽8.5米。上面精美的石雕、浮雕和碑文都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
今年春天,牌坊东侧立起了一块市规划局的公告牌:石牌坊东侧13米处将建一栋L型6层的营业住宅综合楼。
据了解,石牌坊早在1986年就被列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省豫文物(2004)330号文件规定,石牌坊的保护范围是50米。
5月22日,赵宝玺和几户赵家人向史继祖和孔繁星寻求帮助。
开发商“手续齐全” 史继祖、孔繁星,新乡市文物保护者协会正副会长。该协会是河南省首家民间文物保护组织,成立于2006年12月28日,至今已拥有会员300多名。“我们去找开发商询问此事,结果发现对方从规划到建设、城管,各项手续都齐全。我们又赶紧跑到文物局。”孔繁星说,文物局对此事的答复让他非常吃惊,这栋楼在规划之前,竟然没有经过文物局的审批和相关的文物勘探。
规划局“违规立项”成被告 7月19日,说起近两个月来的奔波,史继祖有些无奈。
“2004年,新乡市对旧城规划时,曾经对石牌坊有一个整体规划。要求距离牌坊中心30米外才允许有建筑项目。而在此之前,石牌坊西侧25米处已经盖起了一个商住两用的住宅小区,所以这次在东侧13米处建楼,左右不相对称实在是有碍观瞻。”
史继祖告诉记者,按照省豫文物(2004)330号文件规定,石牌坊的保护范围是以石牌坊中心点为坐标向四周各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则以石牌坊为中心向四周各扩100米,“因为西侧一栋商住楼在此之前就已经建起来,那是"历史问题",所以他们希望在建筑的距离上起码能够保证左右对称。否则其他的先不说,仅文物的外观就已经造成很大的损失”。
2007年7月10日,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新乡市文物保护者协会一纸诉状将新乡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撤销违规立项。7月13日,新乡市红旗区法院正式立案。
旧城改造难顾及文物保护 7月19日下午,新乡市文物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市文物局在6月份曾经下发两次停工通知,但对于手续齐全的开发商,他们的通知始终没“硬”起来。
新乡市规划局法规科科长王秀文告诉记者,作为石牌坊的景观改造工程,这栋商住楼不仅可以解决百余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而且还能改善石牌坊周边环境。
至于没有和文物局之间沟通,王秀文表示:一边是旧城改造势在必行,一边是文物保护条例的“限制”,他们也实在为难,“如果遵守文物保护范围来操作,由于土地面积限制,这栋楼就根本没有盖起来的可能”。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