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保险不得强制购买
我省要求遵守投保自愿原则 学校收受回扣将严查
本报讯 为增强教育行业防范、转移风险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昨日,省教育厅、省保监局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保险(指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校园方责任保险、校园财产保险等涉及学校、师生的保险)工作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教育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险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教育保险,学校收保险回扣要严查。
严禁强制学生投保
《通知》要求,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的教育保险,必须按照市场运作原则,允许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面向学校、师生开展业务,但是,由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个人保险,每个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自由表达本人的意愿。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不得把是否投保和入学报名等挂钩,更不能歧视未参保学生,对特困户家庭、烈军属子女等要给予资助。坚决杜绝强制学生投保的行为发生。
学校收受回扣将严查
根据规定,教育保险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销售、保险公司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但严禁向合法保险中介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支付手续费及提供其他利益。严禁延压和截留保费,严禁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返还,严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提供非法收入及其他利益,学校收保险回扣要严查。此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应参照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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