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吕志)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副科长冯步勤近日应高邮市法院的邀请,旁听了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的开庭审理。这是近三年来高邮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官第11次旁听民行案件庭审。
2004年11月,高邮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定期派员参加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庭审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将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后监督延伸到庭中监督。
《意见》规定,高邮市检察院对该市法院即将开庭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的民行案件,组织民行检察干警旁听。这些案件主要包括上级领导督办的案件,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等。
高邮市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董跃青告诉记者,民行检察官旁听庭审有两种渠道:法院邀请参加或者检察院提出要求参加。旁听过程中,检察官可以做记录,对法官适用法律和证据采信的情况进行“近距离”全程监督,如果发现法院审判程序和法律适用中存在问题,可在庭审后向法院提出意见;同时检察官可以帮助法官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争取提高庭审的效率,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天冯步勤旁听庭审后,该案原告说:“有检察官参加庭审,我非常放心,相信法院会作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原来,此案曾经开过庭,但原告申请一名审判员回避,法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后,原告仍不放心,为此法院特意邀请民行检察官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