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邵姮 聂磊 通讯员金军 丈夫有了外遇,妻子通过报假警的方式取得证据。记者昨悉,因为能证明男方存在过错,双方经汉阳区法院调解离婚,女方获得了全部房产。
1994年,女青年邹菲与陈关结婚。
一些风言风雨飘进邹菲耳朵:“你老公在外有了女人。”起初,邹菲不相信。后来,她发现陈关总是背着她打手机,有时接到短信后,便找借口出门。邹菲起了疑心,多次追问陈关,陈关矢口否认。冥思苦想后,邹菲心生一计。
今年4月16日,邹菲说要出差,一周后才回。17日清晨,邹菲拎着行李出门了,实际上躲在附近观察陈关去向。当晚10时,陈关带着女子肖红回家。
次日凌晨,邹菲见时机差不多了,报假警称有人嫖娼。民警进屋后,陈关与肖红衣衫不整。面对民警询问,两人说是情人关系,民警制作了出警笔录。
事后,邹菲委托律师取得了这份笔录。一个月后,她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庭上,陈关表示和邹菲还有感情,不愿离婚。邹菲拿出这份笔录,证实陈关有外遇,两人感情破裂。
证据面前,陈关低头认错。经法官调解,两人同意离婚。作为有过错一方,陈关同意房产归邹菲所有。
记者从汉阳、硚口、江汉法院了解到,一年审理的离婚案有2000余件,其中夫妻一方指出对方不忠的近600件,但据此判赔的案例低于百件。原因在于,受害方很难收集到对方不忠的证据。
报假警取证不妥
报假警取证是否可行?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多名律师。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胜武律师认为,邹菲报假警的动机,不是捉弄警方,而是在取证难的情况下,欲通过警方获得证据。从法律的角度看,若邹菲受阻于取证难,则《婚姻法》关于惩治有过错方、保护受害方的规定就实现不了。他还说,婚内与第三人同居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邹菲报假警并没有侵害陈关的合法权益,“当然,这样收集证据要慎重。”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的副主任胡智泉等律师则认为,这样做不可取。他指出,报假警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对报假警者处以训诫、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行政拘留。他说,受害方收集对方不忠的证据,可通过社区、街坊邻居调查取证,还可向公安机关求助,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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