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本报曾于5月19日以“五次判决三年难执行”为题,报道了当事人张利康打赢官司、交了执行费后,案件在侯马法院迟迟得不到执行的事。消息刊登后,立即引起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他们先后发函要求侯马市法院立即执行张利康一案,以免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诉累。
然而,近三个月过去了,此事仍没有任何进展,侯马法院依然无动于衷,对张利康一案拒不执行。当事人张利康多次到侯马法院询问,得到的答复均模棱两可,什么该执行的一定执行、你耐心等待之类。如今,心力憔悴、苦不堪言的张利康依然每天奔波于侯马法院,他还是希望自己的案子早一天得到执行,因为他始终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是代表人民的。
一件简单案子被一拖再拖、迟迟得不到执行,是人为因素,还是另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还是希望侯马法院能够认真对待此事,以人民利益为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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