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租:禁不如管
一般来说,大多数以维护公共利益名义出台的政策,由于其具有的合法性和强制性,公众会予以默认和遵守。一些能及时解决老百姓关切和困难的政策措施,更会得到公众积极的反应和支持。例如:地方政府注重房价的稳定和居民住房的保障;采取措施抑制食品类价格的上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等等。
但在利益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做到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政策的制定实施方确实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商家的服务对象可以只是一部分的特定消费群体,但政府的服务对象却不能仅限于一部分人或者大多数人。它有责任照顾到所有人的合理要求,同时决不能主动损害任何个人或群体的正当权益。
但有些时候,我们却看到,少数机构或部门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会采取牺牲另外一部分人权利和利益的形式出台实施某项政策。这样的施政行为,冒有很大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阻力。
日前上海开始实施的整治群租现象措施,似乎就具有这样的色彩和倾向。掀起大规模的整治群租行动,相关小区受侵扰的业主自然是叫好声一片,租房市场中众多的房产持有者无疑也会感到振奋。但对于许多确实存在“刚性需求”的群租者来说,自由居住的权利受到了限制,利益受到了冲击,也许更多的只能表示无奈、恐慌,乃至愤慨。
我就认识这样一位无奈的群租者。刚到上海工作的时候,他需要花费每月1200元的房租费用。这一时期,他的月收入还不到2500元。最终,在交了三个月的“高额”房租后,这位年轻人选择了住进群租屋。尽管居住环境和条件没有以前好了,但他觉得这样是值得的,毕竟有地方住了,每月还可以省下800元钱。
其实,凭良心说,刚毕业的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在目前上海相对昂贵的租房市场中,确实囊中羞涩。从这个意义上说,“群租”现象的出现,反映了这一低收入群体的辛酸和无奈,也反映了城市低端房地产租赁市场供给的不足。
当然,在上海开展住宅小区整治群租工作的同时,有消息说相关部门也会坚持“堵疏”结合的综合措施,妥善解决群租房客的居住问题。一种说法是,待上海市《关于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的暂行规定》正式下发后,将集中审核一批闲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为宿舍,以遏制群租现象蔓延。
这样的想法,体现了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看起来不失为一种选择。但仔细考虑下来,却不禁让人要问,真做下去,需要改建多少栋闲置楼房啊?上海市区究竟还有没有闲置的非居住房屋?难道要把这样的新式“宿舍”建到郊区去?要真是这样的话,就算有人去住,也许他每天都要一大早就爬起来,经过转车倒地铁的一番折腾,至少要花一两个小时才能准时赶到公司吧。
事实上,与其试图一劳永逸地取缔群租现象,还不如正视不同人群的现实需求,变“禁”为“管”。有关部门可以在动员各小区摸清群租情况后,要求小区管理服务机构或居委会与房东和群租当事人订立公共协议,列明卫生、安全、作息等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保障惩罚措施。这样下来,既能切实维护小区公共环境,也能让群租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保护群租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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