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从今年9月起,海南省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7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外挂车辆进行集中专项治理。这是记者日前从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召开的集中专项治理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一些单位或个人拥有的载货汽车在省内营运,却在外省、市登记注册的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海南省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给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海南省征稽局局长朱克武介绍,外挂车从事道路货运有四大危害:一是除了造成海南省道路养护资金和建设资金流失外,也导致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等税费严重流失;二是外挂车辆缴费少,造成当地正常缴费的车主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保护合法经营者;三是挂靠地疏于管理,经营地无法管理,外挂车辆成为“自由车”;四是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治理方案,海南省交通征稽部门将着重对车主户籍地、居住地,车辆经常停靠地、行驶区域,货源集散地、大型厂矿和运输业户等进行调查取证,结合港口车辆进出岛自动识别系统的记录,主动收集外挂车辆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建档,为外挂车辆的认定提供可靠证据;加大对港口进出岛车辆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外挂车辆以套用海南牌号进出岛等方式偷漏燃油附加费的违法行为;与交通运管部门联手对挂外省牌照在海南省从事运营业务的车辆进行普查和清理,并依法查处超限运输的外挂车辆。
此外,海南省交通征稽部门将对认定的外挂车辆进行处理,做到应征尽征:对外挂车辆未按规定在海南省办理调驻手续的,责令其补办调驻手续,并可按照海南省标准,补征2007年6月起的差额规费;对拖欠、逃缴、漏缴包括未按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计量和征收政策缴纳国家规费的,严格按照规定足额追缴。
陈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