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陶王”邢良坤 |
洛阳小伙状告世世界陶王被诉不兑现承诺 千万资产可能易主(图)界陶王续 一审败诉陶王上诉
巨额财产面临易主,“世界陶王”邢良坤已提出上诉,称其在央视夸海口“只是句玩笑话”,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他在央视说的话不是悬赏。
■商报记者胡志强 赖海芳
说法
在央视那番话只是玩笑话
昨日,邢良坤表示,社会舆论的压力太大,他已另请代理律师付诸行动。
邢良坤说,他不服涧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上诉状中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孙震一审的诉讼请求。上诉的事实与理由主要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与判决没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谈及上诉理由时,邢良坤说:“陶艺研究所的大楼是我租赁的国家财产,说将其悬赏是为了增加节目趣味性的玩笑话。即便该大楼是私人财产,也属于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要送出去还得征得妻子的同意。所以在央视上说的那番话,只是句玩笑话。”
他说,他的五层吊球制作方法是获得国家专利的,孙震的作品是否符合他的要求,他说了不算,孙震说了也不算,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鉴定,法院不具备鉴定能力。
“上诉时我不会到庭,大师就是大师,大师的作品别人仿得再像,也是赝品!”邢良坤强调,他很重视这次上诉,不仅更换了代理律师,而且还请法学专家为其助威。
行动
请来法学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
昨日下午,邢良坤的新代理律师、北京龙凯律师事务所的陈德惠介绍,9月2日,他们邀请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著名民商法学家江平教授,民商法专家、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徐学鹿教授,中国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德国与欧共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兆兴研究员等5人,对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进行评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专家在意见书中认为,邢良坤参加中央电视台七套《乡约》节目接受访谈的行为并不是广告行为,也不是广告活动。他夸下海口表述意思不真实,只是想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天下第一!
意见书还认为,一审法院没有全面了解案情,对邢良坤所说送人楼房的产权没有界定,认定事实不清;另外,一审法院认定原告所完成的作品是对邢良坤的要约承诺的结果,不仅违反艺术规律,也无法律依据。
孙震
期待他二审时拿出五层吊球比较
针对邢良坤另请高明一事,孙震的代理律师杜鹏说:“法律学术权威的意见书,仅仅是学术层面的探讨,不是具体案情的分析,而且它仅仅是邢良坤的一方主张,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别,更不会对法院的公正审判有太大的影响。”
得知邢良坤上诉,孙震说,他还没接到法院转来的邢良坤的上诉状,更不了解上诉的具体内容。“我欢迎邢良坤尊重法律的上诉行为,也非常期待他在二审时能拿出五层吊球进行比较,揭开谜底”。
昨日下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可能由于地域关系的问题,他们目前还没收到邢良坤的上诉状。
【新闻回放】
一句狂言惹上千余万元官司
2006年4月1日,央视七套《乡约》栏目播放了采访邢良坤的访谈节目,名为《土与火的传奇》,在节目中,邢良坤展示了一件陶艺作品:五层吊球,并宣称该作品至今仍为“世界之谜”,无人能够破解。接着,邢良坤口出狂言:“如果有人能仿造出来,我这个楼(指位于大连市联合路73号的邢良坤艺术中心,目前市价1600万元)都给他了,3层2000平方米,包括里面的资产都给他……”
说者似乎无心,但听者有意。那期电视节目播出后,洛阳的陶艺爱好者孙震还真较了真儿,他经过一年的摸索,今年年初,制作出了“五层吊球陶器”,并要求邢良坤兑现承诺,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因此,今年6月8日,孙震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和邢良坤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悬赏广告合同”成立并生效。8月20日,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孙震与邢良坤之间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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