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十年前叱咤香港豪宅巿场、坐拥四十亿元的前建莱集团主席秦锦钊,透过律师楼去信无限电视,认为该台播放的《廉政行动2007》内容有影射及诽谤他的成分,要求暂时抽起,直至其现在一宗民事案件结束为止。
香港廉署称会研究个案,无线则暂未打算调动节目。有律师表示,改编自案例的剧集有警惕及教育市民不要犯罪之意,若角色的名称、样貌等与真实案中人不太象样,难以构成诽谤。
负责秦锦钊案件的是何谢韦律师事务所一潘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俊仁昨表示,秦锦钊前日入禀高等法院向金融管理局索偿,日前透过律师楼去信无线电视,认为现时播映的《廉政行动2007》有一集内容对秦有影射、诽谤之嫌,要求无线暂时抽起该集,直至其民事诉讼案件结束才应决定是否播放。
据悉,将于本周六播放的一集《廉政行动2007》,内容讲述由艺员罗家英饰演的地产富商王利华,涉与银行高级职员非法勾结的亿万商业诈骗案。廉署强调,剧集中人没有指名道姓、并没有针对某些人士。而据知涉及的案件为民事诉讼,廉署正研究案件。
无线电视外事部助理总监曾醒明表示,未清楚公司有否接获律师信,但曾向节目部了解,暂未有任何节目更改,公司亦未接获廉署通知需调动播映时序,但若廉署认为有需要亦会抽起节目配合。曾醒明指,共五集的《廉政行动2007》为单元剧、并没连贯性,可随时转换播映次序。
大律师陆伟鸿认为,《廉政行动》、《警讯》等节目把真实犯案手法以剧集表达出来,是警惕市民不要犯罪及对剧中的犯案手法提高警觉,若只是剧情相似,人物角色的名字、造型、年纪等也不太象样,很难构成影射或诽谤,“所有街头骗案手法也大同小异,对号入座很难避免。”他表示若主角名字读音等令人联想起某人才可构成影射,但亦要看程度而定。
《廉政行动》是香港廉署的重点反贪宣传工作,目的透过电视宣传贪污祸害及争取市民对肃贪工作支持,自九十年代开始每年以单元剧式播放。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