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支持民众为出庭的马英九加油打气。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2日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被判无罪的马英九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清白的,没有贪污意图,也未施用诈术。
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时曾引发检方侦讯笔录不实争议,一审合议庭法官甚至在判决书中直指检察官“曲解”马英九的意思。为此,在庭上马英九逐字逐句地重复去年首度接受检方侦讯时的部分笔录内容,要求法庭记录明白。
马英九表示,自己任公职20多年来,从来不知道领用“特别费”必须每月用完后才能去领。他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公益捐赠的金额超过以领据领取的“特别费”总额达4倍多。
检方则援引起诉书、上诉理由书,并提出补充理由书,认定马英九涉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以及涉嫌公务背信。
庭讯在中午结束,下次庭讯时间将另行通知。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侦查并于2007年2月结束侦查。台北地检署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的规定将马英九起诉,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等多位当时的市府员工则获缓起诉处分。台北地方法院于8月14日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余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但由于当局实施减刑,刑期减为一年两个月。一审宣判后,检方提出上诉。
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宣判无罪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5月14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有关证人吴丽洳笔录争议部分,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检方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处,因此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
“经过十次的开庭之后,我还有所有坚信清廉正直价值观的人民终于听到了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后续: 马英九幕僚分析,马英九一审虽获判无罪,不过,未来司法审理仍充满变数,该案上诉后,二审的“高院”判决是否赶在明年“总统”大选前,将是影响马英九参选的重要变数。
各方反应
国民党: 士气大振。党籍“立委”纷纷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了。
民进党: 游锡堃表示“遗憾痛心”,他吁请检方应立即上诉,二审速审速决。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 经过这段波折,将更有信心作为马英九的竞选动力。
“立法院长”王金平: “特别费”案是众人共业,由一人承担不公平,能形成判例很好。
亲民党: 还马英九清白,司法重见阳光。
陈水扁: 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
民进党2008参选人谢长廷: 不便评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昨(11)日端出“623经济大餐”,推出“就业金三角”方案,将服务业中的金融、观光、健康照护变为台湾经济成长的新引擎,大量创造就业机会,提升薪资水平。所谓“623”就是每年经济成长6%,2011年前每人平均所得达2万美元,2012年前失业率降到3%以下。
陈水扁宣布接任民进党主席,民进党“立院”党团11日表示,党主席将成为“总统”候选人最大抬轿者,扁谢两人都曾替彼此抬轿,可望再创“长扁合作”;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则语带讽刺说,“他天纵英明,绝对能做得来”、“"总统"很能干,不担心会分身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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