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承志(1908.9.25.-1983.6.10.)
广东惠阳人,1908年9月25日生于日本东京。
1924年8月加入国民党。
1925年参加广州学生运动并参与领导所在学校岭南大学的工人罢工斗争。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愤而脱离国民党,去日本入早稻田大学第一高等学院学习。同年参加中共东京特支组织的社会科学研究会活动。
1928年5月,因参加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制造的济南惨案,被日本当局拘捕并驱逐出境。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反日大同盟上海分会工作,编辑“反日新闻”。11月受中共派遣到德国做汉堡中国海员工作。
1930年夏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
1931年春到荷兰鹿特丹,领导中国海员工作,建立中华全国总工会西欧分会。
1932年回国,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全国海员总工会中共党团书记。
1933年3月被国民党逮捕,经营救获释。9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川陕苏区省委常委。
1934年任红军第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12月因反对张国焘的错误被张关押并开除党籍。后被押解参加长征。
1936年冬,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在甘肃会宁会师后,经周恩来同志解救获释,恢复党籍。
1937年4月任党报委员会秘书,参加筹备出版中共中央政治理论刊物《解放》杂志。为党报、党刊和通讯社做了大量工作。10月到南京八路军办事处工作。
1938年1月任八路军香港办事处负责人。4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为协助宋庆龄领导的保卫中国同盟开展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工作,作了积极的努力。10月召开省港地下党会议,决定建立广东人民抗日武装,开展敌后游击战争。
1941年皖南事变后,创办和领导香港《华商报》。
1942年1月到粤北参加领导中共南方工委的工作。5月被国民党逮捕,在狱中进行了英勇斗争。
1945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
1946年1月经中共中央营救出狱。5月到南京中共代表团协助周恩来工作。9月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为新华社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6年~1948年曾历任中共南方局委员、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被递补为中央委员。4月被选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副书记。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主席。10月任政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团结海外侨胞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52年12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为祖国的团结统一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同年负责领导中日民间友好工作(1963年任中日友好协会会长),为发展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促进中日邦交正常化作出了特殊贡献。
1953年7月被选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1月被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在反对侵略势力、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中,成为著名的国际和平战士。
1958年3月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1959年任政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
1972年任外交部顾问。
1978年起任国务院侨办主任、党组书记,港办主任。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的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暨南大学复办后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1963.2-1970.3,1978.6-1983.6.10.)。
1982年7月发表致蒋经国先生信,殷切期望台湾当局捐弃前嫌,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在国内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83年6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廖承志的父母亲是廖仲恺、何香凝夫妇,岳父是经亨颐,姐姐是廖梦醒。
长子廖晖,中共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现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