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讯 2007年9月下旬和10月中旬,国防科工委派出两个检查组,对陕西和上海地区的部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持证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由国防科工委有关司局、地方国防科工委(办)的同志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检查组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和《国防科工委关于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两个省市的部分持证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这些单位涵盖了军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地方军工和民口配套企业。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军品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备设施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下达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提高持证单位的管理水平,持续保持科研生产能力和条件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柳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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