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任正职透出民主新气象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潘洪其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前天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无党派人士黄艳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这是近5年来本市首次任命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工作机构正职,黄艳也是现任市政府工作机构正职中唯一一名党外人士。
由黄艳以无党派人士身份被任命为北京市政府机构正职,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今年4月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被任命为科技部部长,6月陈竺被任命为卫生部部长,两人分别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担任部长的首位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正如分析人士所说,党外人士在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机构中担任正职,正在成为当前干部选任工作的一个新亮点。
记得在上个月人民网举行的一次在线交流活动上,有网友问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今后党外人士担任正职会不会制度化?陈喜庆回答说,党外人士担任正职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政策,只要有符合条件的党外朋友,有合适的岗位,就会作出适当的安排,使他们能够发挥好作用。这是一个肯定性的回答,实际上也是对党外人士担任正职这一政策的充分肯定。
党外人士在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中担任包括正职在内的领导职务,这在建国初期曾有良好的开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6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4名政务院副总理,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人,政务院所辖34个部、会、院、署、行的正职负责人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14人。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国务院各部委中仍然有非共产党部长(主任)9人,地方政府中有省长3人。回顾这一段历史,可知万钢、陈竺、黄艳等党外人士出任政府部门正职,成为有责有权的行政一把手,并非前所未有的“横空出世”,在党外人士担任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正职的问题上,我们其实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制度传统。
200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在此背景下,万钢、陈竺、黄艳等党外人士先后“入阁”,表明党外人士在国家和政府中担任正职的政策正在得到切实执行,相信今后将逐步从党的政策发展成为一项制度,并将随着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而逐渐成熟。
陈喜庆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世界上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民主制宪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通过选举民主尊重多数人的意愿,通过协商民主吸纳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从而实现最广泛的民主。”从理论上看,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统一之点,协商民主的要义在于,在决策机构中吸纳社会精英,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广泛咨询,以满足社会大众特别是精英的参政要求。从实践上看,党外人士在国家和政府事务中大显身手,其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者越来越多,推动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进一步结合,透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新气象,也见证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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