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合同未到期”岂能成为旧公交车撞死行人理由
新华网海口11月8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近日发生一起惨剧,公交8路一辆破旧中巴突然冲向白龙南路第4中学公交车站,造成3名学生1死2伤。破旧中巴如同野马横行,近期已接连闯大祸,社会也多次呼吁,但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这批破旧中巴到明年8月承包才到期。这种态度,已引起群众的愤怒和谴责。
今年9月12日下午,30路一辆公交中巴从港澳开发区开往白沙门途中,突然前轮脱落,车轱辘竟然砸坏临街的洗衣店玻璃。今年9月23日下午,26路一辆中巴从万福新村开往农垦医院途中突然出现前轮脱落。目前海口一些公交营运车辆虽然明年8月承包才到期,但有一些明年3月就到了报废期。私人车主不愿意再往里面投钱维修,海口街头频频出现运营中巴失控撞人、跑掉轱辘、车厢歪斜等奇怪现象。
被轮胎撞坏的玻璃门。来源:南国都市报
以承包期未到搪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显然说不通。不少中巴破损状况严重,安全行车没有保障,已失去了执行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丧失了执行承包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对车主利益多方迁就,对市民生命麻木不仁,有关部门在执政为民的方向上出了偏差,在孰轻孰重上乱了分寸。
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夕,有关部门安排检查组,主要包括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车厢部分以及消防器材等六大检查项目。
从检查情况看,近百辆中巴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大约占所有中巴的30%。
对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的整改措施竟然只是规定需要整改的车辆必须在两天内完成整改。然而,就在各级层层“重视”下,在“两天”整改仅一个多月后,撞死学生的惨剧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这起事故决不能就事论事,一定要深挖背后的原因,要依法回溯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各个环节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受害学生及其家属,还有广大市民一个满意的交代,让麻木不仁、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受到应有惩处。眼前最紧迫的问题是,对于破旧中巴的危险状况采取断然措施,认真整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11日下午2点钟,一辆30路公交中巴车行驶到海甸三东路金谷公寓车站的时候,右侧前轮突然脱落,滚出30米弹起,撞坏了路边洗衣店的玻璃门,所幸无人受伤。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牌号为琼A44545的30路公交车停在路边,几个人正在安装右侧前轮胎。路边的大众干洗店的玻璃门已经变成碎玻璃渣子,店主正在打扫碎玻璃渣。店主游先生说,事情发生时,干洗店的大门是关上的。
在从26日开始的全市公交中巴车安全大检查中,共有近百辆中巴因为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接到海口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2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作暂扣处理。市运管处表示,接到整改通知书的车辆必须在30日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