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3年制定历程、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物权法》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
作为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应当尽快了解自己享有或占有的“物”有何种权利,并了解如何保护这种权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房地产市场上经常发生“一女二嫁”、“一房两卖”的问题,长期纠纷不断的住宅小区内车库、车位的权属问题,农村宅基地问题以及备受争议的“悬赏”广告,很多网友都非常关心但是可能不是很了解,更无法使物权法在自己的生活中发挥作用。
11月9日上午9:30分,法律顾问网和搜狐新闻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李显冬,律师毕文强、顾燕玲、冯秀华做客搜狐,将主要针对网友问题解答物权法条例,敬请关注。[点击这里留下您的问题]
嘉宾介绍:
李显冬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顾问。
1979年至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年至1986年在山西大学法律系任教
1986年至198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民法硕士学位
1989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任教
1994年至1996年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作访问学者两年
主要科研情况:
论文类: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分析》发表于“中国国土资源报”2005年3月31日。
2、《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发表于“审判与法治”,2005年第3期。
3、《离婚财产确认与分割中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发表于“审判与法治”2005年第3期。
4、《中国古代的“礼”》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5年5月23日
5、《户外广告设置权的法律问题研究》发表于“法大成人教育”2005年第1期。
6、《如何定位自带酒水服务费》发表于餐饮世界2005年5月。等
专著类:
1、《侵权责任法案例重述》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
2、《民法学卷四侵权责任法》合著:中国政法学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
3、《民法讲义》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等
毕文强律师简介
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盛廷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社区法务部负责律师。
执业方向:房地产及公司法律服务。擅长房屋买卖、土地纠纷、工程纠纷、社区物业纠纷等房地产各环节的法律事务。
成功案例:香港居民购置深房大厦合同纠纷仲裁案;王某某拆迁安置房屋纠纷案;天津十户拆迁居民强制拆迁行政诉讼案;张某某物业纠纷上诉案;边某二手房合同纠纷案;郭某某四合院确权案、房屋腾退案;张某某与某房屋纠纷公司签订商品房合同纠纷案;潘某某退房纠纷案等;某省高速公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某小区物业公司扣信案件。
社会影响:毕文强律师是向全国第十届人大代表会提交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建议案》(中国第一例以普通公民名义提交的立法议案)的撰稿人,是《204购房合同秦兵指南》一书的重要编写人员之一。曾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央教育频道、《中国房地产报》、《华夏时报》、《北京晨报》、《中国消费者报》、《法律与生活周刊》、《中国新闻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各界媒体采访,对社会热点案件进行专业、独到的法律点评。毕文强律师承办的案件,也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今日说法》等节目中进行过专门的报道。
顾燕玲律师简介
女,1990年毕业于长春师范学院化学系,199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系,工程师职称。自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曾在某国有特大型冶炼企业任职法务,2005年5月—2007年5月在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主要承办房地产、侵权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等方面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近年来侧重于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冯秀华律师简介
主要执业领域:国际贸易、企业并购与改制、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物业管理、民商、刑事、行政诉讼等法律业务。中文、英语
冯秀华律师自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在其敬业精神指引下,尽职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使他们的精神得到了慰籍,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冯律师利用英语的优势,在国际贸易及涉外业务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帮助外商在中国的投资、公司并购等业务中做出很大贡献;并协助国内多家公司在国际贸易中挽回巨大损失。 冯律师为多家农工商联合公司作法律顾问。在近几年北京的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参与到这些乡村的开发建设中来,解决农村开发建设中土地开发、招拍挂及拆迁中的法律问题,平衡了多层面的关系,为农村建设发挥了律师的巨大作用。并为某区政府开设法律讲座,讲述“农村开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应对策略及依法执权。” 楼盘开发后,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成了一个新的社会与法律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不断出现。冯秀华律师担任了多家从事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顾问,为缓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献计献策,并撰写了多篇文章,为物业公司改变传统观念而推进在法律意识下进行新意识形态的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冯秀华律师还积极探索企业改制问题,对该领域中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厚的理论研究,并为国资委下属的中铁集团所管辖的多家企业的改制提供法律服务,出具多种法律文书。 冯秀华律师在诉讼法律服务上也拥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通过自己细致的工作,为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成功地进行诉讼,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同时冯律师还为多个犯罪嫌疑人成功地作了无罪辩护,使他们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的社会尊严。 冯律师还积极加入到环保诉讼中,为受到环境污染损失的当事人伸张正义。2002年,冯律师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18户渔民挽回了1300多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2000年,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从事渔业养殖的渔民在即将收获之际遭受了上游污水的污染,使多年的心血血本无归。冯律师及其他三位律师经过认真的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历经近2年的时间,为这些渔民挽回了1300多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同时,该案在当时成为轰动全国的污染损失赔偿案及判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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