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不仅是我们党在干部选拔上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干部工作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指导方针。
公信度是指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信任程度。这个词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受到了十七大代表的普遍好评。更加注重群众公论,生动反映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可喜进程。在这次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产生中,有一个历史性变化——第一次民主推荐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并且把“党员和群众拥护”、“在党内外有良好形象”作为重要的选拔标准,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坚定决心,掀开了党内民主发展史的崭新一页。据中组部统计,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地方党委换届考察中,仅市一级参加推荐的人数就达到了9.4万人,个别谈话的人数达到了5.6万人。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尊重,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因此走上了领导岗位。
健全民主制度,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是党在干部选拔上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干部的选任,不仅事关党的形象,更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干部选准了,用好了,群众才会更加信赖和拥护党的领导,更加支持党的工作。事实证明,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的公信度越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就越高,领导班子就越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各项工作就能顺利向前推进。
人民的公仆,理所当然要得到人民的认可。对选什么样的人作为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群众心里“有杆秤”,也有很高的热情。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强不强、作风好不好、实绩突不突出,群众看得最真切、感受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充分考虑群众意见,拿群众“满意不满意”这把“尺子”来量一量,就会多一分清醒,从而有效防止选人不准或“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
坚持程序公正是提高公信度的重要保证。干部选任,有一系列的民主程序,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每一步程序都是倾听民意、了解实情的重要渠道,也是防止和减少用人失误的有效举措,必须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步骤,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把干部任用的过程亮给群众。坚持程序公正,有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但关键是个落实问题。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让群众更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而为选准干部提供重要的前提条件。
(作者单位:湖南省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