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商场塑料袋收费并同时提供购物篮 商场向顾客无偿提供塑料袋,今后可能被处以5000元—5万元的罚款。深圳市近日公布的一份环保条例草案引起了市民和商家的热议,赞弹不一。
这份《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深圳今后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制度。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应当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该草案由深圳市环保局起草,正在市法制办网站上(https://fzj.sz.gov.cn)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曾处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环保和公益,在许多发达国家商场有偿提供塑料袋已经非常普遍。政府也已经预料到具体操作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因此,从本月到今年年底,该条例都在征求市民意见。届时,会针对市民意见对条例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曾处长认为,该条例实施遇到的另一个障碍就是商场和超市,因为他们会担心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会影响生意。
塑料袋由奥地利科学家马克斯·舒施尼1902年发明,但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环保灾难。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据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且严重污染土壤。
热议 商家:担心收费赶走顾客 据统计,零售业发达的深圳市共有约60家超市,它们每年消耗的塑料袋超过20亿个!华润万家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深圳有13家像万佳百货这样的大卖场,每年仅塑料袋的成本就有30万元。尽管塑料袋不是个好东西,各国政府和环保组织都在呼吁人们少用或不用,但它又大大地方便了人们购物。超市每天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的塑料袋的数量巨大。
记者昨日采访天虹、新一佳、万佳等超市,商家表示,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塑料袋也是超市提供的重要服务,如果收费可能“赶”走一部分消费者。但是,对塑料袋收费,利于环保,是大势所趋,他们赞成,若收费也只收成本价。
市民:从此拎着菜篮去上班 此消息在深圳各网站论坛上转贴,市民关注度非常高。本报联合奥一网进行的网上调查显示,目前市民最为关心的是超市和商场提供的有偿塑料袋收费几何,不用塑料袋买菜用什么装等。
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环保,但该条例具体操作上可能遇到障碍,“我们不可能为了省钱每天带个菜篮子出入写字楼”。还有网友提出,塑料袋成本本来是商家承担的,现在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不合理,应该让商家主动免费提供可以降解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