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1月19日电(记者闫平)随着大连今冬明春供暖正式开始,大连百余名供暖专干也正式上岗。
据了解,供暖专干多数是由街道的安全专干在供暖期内来兼任。几天来,全市已经有上百名区、街道、社区的供暖专干完成了专业培训,从而建立起大连市供暖管理社区街道、区供热办、市供热办的三级管理网络,可以做到随时掌握供暖单位存煤、人员、供热等各种情况。
于代成是西岗区日新街道的供暖专干。他说,供暖专干的任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家中的温度和供热站点的供暖情况,保证监督,把百姓供暖的问题及时解决在矛盾的萌芽状态。
针对近年发现的部分供热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连续供热规定、缩短供热时间以获取不当利益的问题,今年大连市供热办已下发文件要求,供热开始后,各供热单位要按用户比例设置固定测温点,相关测温记录将作为供热企业市场准入及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据悉,大连市供热办从15日开始,对供热站点的连续供热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按供暖面积比例,在住户家里设测温点,每一个测温点都将按照远中近、上中下来设置,以此确保连续供热的实施。
另外,大连市热电集团还表示,如果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户室温不合格,供热单位按规定进行退费。居室温度在18摄氏度以下,16摄氏度(含16摄氏度)以上,按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20%退费;居室温度在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至16摄氏度,按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50%退费;居室温度低于14摄氏度,按不合格天数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