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24日电(记者郭奔胜)眼下正是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时间,江苏、福建、广东等地传来优秀农民工在务工地顺利当选人大代表的消息,。从众多媒体在重要版面报道这类新闻的现象不难看出,社会高度关注农民工群体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长期以来,我国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面临权利“空转”现象。按照相关选举制度,农民工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才能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然而大量的农民工事实上很难回到家乡去参加选举。
这个问题现在引起了重视,并有了解决的实际进展,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前进了一步。
这一轮人大代表选举,从制度上就给农民工当选留下了空间。首先,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从目前情况看,基层显然积极回应了这个规定;其次,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的层级由县级向省级提升;第三,一些地方采取“居住满两年就可参选”“从输出地转接选举关系”等灵活措施,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参加选举更加便捷。
农民工作为我国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来源,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目前这个群体还处在迁徙和变化之中,他们的生活比较艰辛,他们的权益容易受到伤害。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让更多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高度契合了党的十七大精神。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回应人民的期盼,让农民工群体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生动写照。期待当选人大代表的农民工们珍惜机会,正确而又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为所代表群体利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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