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达夫
简历:1963年6月27日出生在澳门;1987年至1995年在澳门政府华务司当翻译;1995年至1997年当实习司法官;1997年被澳门政府任命为检察官;1999年被澳门特区政府任命为检察官。
翻译,电台DJ,检察官。作为澳门特区检察院29名检察官中的一员,陈达夫的履历和他额前几缕头发“倔强”上扬的发型一样,显得有点特别。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澳门人,陈达夫4岁时就进了葡语学校。同时,他父母还请人教他中文。
因此从5岁开始,他成了同学、老师、邻居的免费翻译。
1987年,14岁的陈达夫中学毕业后就到澳门政府华务司(现改名为公共行政翻译中心)当翻译。其间,他跟随葡萄牙总统舒亚雷斯到北京访问,还给葡萄牙原外长巴罗佐(现为欧盟主席)当过翻译。“我很享受当翻译的时光,能接触到很多重要人物,可以向他们学习如何工作,如何与人相处,受益匪浅。”
白天当翻译,晚上去澳门大学法学院上课。整整5年时间,陈达夫几乎“Nolife”。即便工作学习忙翻天,陈达夫还到澳门电台兼职当DJ,主持流行音乐节目,很快就拥有了不少“粉丝”。15年的主持生涯,他当了十届澳门小姐选举活动的司仪,澳门国际机场、港澳码头等重要工程的开幕仪式也是他主持的。“那时候表面看起来好像很风光,但时间长了就觉得那样的生活很不真实。后来我读完法律本科,就去参加司法官考试。”通过考试后,经过两年的实习司法官培训,1997年,他被澳门政府任命为检察官。两年后,澳门正式回归,他成了澳门特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一员。
“检察官这个职业牵涉到别人的名誉、自由、财产,和每个人的生活联系紧密。因此当了检察官后,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特别安静。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每天,陈达夫在家里跑完步后,就来到位于澳门殷皇子大马路47号的澳门广场三楼的办公室,等待他的,是案头一叠叠厚厚的卷宗。客观,公正,是他追求的检察官的境界。“构罪就构罪,不构罪就不构罪,检察官一定要遵循客观义务原则,不能勉强公诉。”
每次开庭前,陈达夫和律师都向彼此展示所有证据,一点都不保留。“法律就是要避免"惊奇",因为无论是律师还是检察官,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公正。”即便如此,他在开庭时也会偶尔遇到对方突然亮出一个足以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或者重要证人突然改变证言。每逢此时,陈达夫如果觉得原来掌握的证据不够扎实的话,就会建议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而不会像往常那样提出量刑建议。
“一开始我也感觉不习惯,同事在前期做了很多工作,最后可能作无罪判决,有点前功尽弃的感觉,但时间长了就好了。因为作为一个检察官,必须要遵循法治原则。”陈达夫说。
除了出庭公诉刑事案件外,他的很多精力要花在民事诉讼案件上。按照澳门法律规定,维护合法权益是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涉及劳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确定人、失踪人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检察院要出庭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时,检察院的门也是敞开的,市民通过安检便可自由出入检察院,到柜台前向检察官咨询各种法律问题,陈达夫也要负责解答。每周三的法律咨询日,陈达夫和其他5位派驻澳门特区初级法院的检察官要接待市民,回答市民的法律咨询。
“挺忙的,但很愉快。能给别人在法律上做些指点,很有成就感。”
在工作日里,陈达夫是严谨、敬业的“陈检察官”,但一到星期三的晚上,他就变成“陈教授”——从今年9月开始,他被澳门大学聘为助理教授,每周给本科生上一次家庭继承法。“备课很辛苦的,必须要准备很多内容,但看着学生在进步,感到很开心。”
而一到周末,“陈检察官”就变成“陈司机”了。送女儿去学芭蕾,送儿子去学小提琴、游泳,是陈达夫一周中最开心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