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11月29日消息(记者胡啸范存宝)近日,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医院等级评审管理办法》,从明年开始,全省医院的等级不得乱标,以免误导患者,而新建医疗机构3年后方可评审,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等级标识,并且在全国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医院也将被撤消等级。
据了解,医院等级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院服务、医院绩效、医教科研、技术水平等七个方面。而评审不合格的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再予以评审。并且,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或取消医院等级称号的,将被收回其等级评审证书和标识,并向社会公示,而医院也不得再继续使用等级评审证书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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