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乱建楼 谁来管管大王村
太原市万柏林区大王村毁坏耕地、非法建设集资楼调查
作者:周磊 牛燕平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肆意毁坏耕地;同时,存在着利用种种名义违规操作建房的事件却屡屡不断。
80亩耕地成垃圾场 9幢违建楼房已完工
2007年11月21日,记者根据知情者提供的线索,来到了位于万柏林区大王村小学后被毁坏的80亩耕地处实地了解情况。
在村民的指点下,记者眼前的80亩耕地已经面目全非,各种建筑垃圾胡乱堆放,俨然形成一个个高达数米的山包;种种生活垃圾更是狼藉满地不堪入目,让记者感受到这完全是个大型的垃圾场,丝毫看不出这曾经是一片村民赖以生存的上等农田。即使在没有垃圾的角落里也是荒草丛生,本应是松软的耕地由于遭受长时间的车辆的碾压,已经坑坑洼洼的坚硬无比。
在记者拍摄现场的同时,还不时地有各种满载垃圾的车辆驶入。只有在靠近该片耕地的东南部分,尚能看到在今年秋收后遗留下来的玉米秆和已破损的蔬菜大棚在寒风中飘摇。
当记者询问一位村民为何耕地变成了垃圾场时,这位50多岁的村民对耕地被毁深感心痛,他说,我们只是普通村民做不了村里的主,村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在接受采访时神情紧张,不时的示意记者不要管此事,尽早离开。
随后记者来到了大王村村民集资楼建设工地(原太原市速冻食品厂)。在现场记者看到,9幢小高层的住宅楼已拔地而起,主体工程已经全部结束,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当记者表明身份要进去拍照时,村领导安排的监工出面阻挡,出言不逊,并将记者强行赶出了大门。
村长:违法建楼就是为钻政策的空子
在离开大王村集资楼建设工地后,记者直接来到了大王村村委会,在村委会见到了该村村长张三牛。
张村长介绍说,该片土地属于该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是太原市速冻食品厂的旧址,该企业在2000年的时候破产,2004年时被拆除,2006年时动工建设村民集资楼。
在被问及为何建设项目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的批示时,张村长直言不讳道:“我盖的这楼为的是让村里的农民住进楼房里,要说手续我还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之所以没有手续,主要是在钻政府的政策空子。”同时张三牛还提到建设这九幢集资楼用地是经过万柏林区的某位领导的批示。
“是区长吗?”记者追问到,张三牛推脱说,“是区长还是副区长,我也忘记了!反正是有过他的批示,要求可以在手续没有下来的情况下,边建设边办理手续”。当记者要求看看这位领导的亲手批示时,张村长在桌子上翻找了一阵后表示找不到了,“市政府虽然说要叫停,但区里的领导说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边建设边申办手续也是可以的嘛!”
“那为什么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这个项目也曾被叫停,但是这集资楼为什么都快竣工了呢?而且在这之前你们是否受到过相关部门的制止和处罚呢?”记者问到,张村长回答:“你怎么知道没有罚款?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了23万,万柏林区土地局罚了37万。方方面面的我们都已经被罚了200多万元。”
对于该村80亩耕地被毁的情况,张村长一会儿说是用来搞“民心工程”给村民修建集资楼,一会儿又说是将这片耕地首先转为建设用地,准备做商品房开发的建设用地,并且已经上报国务院,批文已经到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在记者要求就这80亩耕地的来龙去脉做出详细介绍时,张三牛说:“这80亩土地是相关部门给大王村的发展用地,该地已经荒芜了5至6年,在去年的2至3月份经过全体村民同意与一家叫做金玉(音同)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并且操作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
至于为什么80亩的上等农田变为事实上的垃圾场,并且还建筑起了围墙。张三牛的回答是:“垃圾都是村民自己倾倒造成的,之所以建筑起围墙是处于为防止村民继续倾倒垃圾而做的。”张村长还强调到为了清理该地的垃圾,村里已经花费了大概30余万元的经费,当记者要求看看账目记录和相关财务支出时,张村长没有答应,并表示,“这段时间什么记者我没有见到过?我就不怕记者。”
相关部门承认违法事实 回避责任
关于大王村的违规建设和破坏土地的事实,记者随后来到了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记者首先来到了太原市万柏林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科的张永丽科长表示,大王村近80亩土地已经上报,但是仍然没有获得批示,就这块土地的性质而言,仍然是属于耕地。
该局监察大队队长侯建平告诉记者:“那80亩耕地是由于在近年来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城市的建设导致该片耕地的供水系统被破坏,没有水源才致使这片耕地被荒芜。同时特别是近两年来大量的建筑垃圾不知何故大量被倾倒在这里,同时又陆续出现村民往该片土地上倾倒生活垃圾,从而导致这80亩耕地被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规定“因挖陷、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对于大王村违法建设9幢集资楼(原速冻食品厂用地)的问题,侯建平说,那块地确实属于集体用地,但是在土地使用上存在问题,土地管理部门曾经就其擅自变更土地的用途进行过罚款。但目前的事实表明,罚款并没有根本上改变和制止大王村违法建楼的步伐。
至于大王村土地违法案件为什么没有在2006年9月6日太原市公开查处41起土地案件名单中出现时,侯建平向记者介绍:“这是由于这片耕地正处于过渡时期,遂没有被公开曝光。”记者追问到为什么这起土地违法案件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仍然没有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时?侯建平无言以对,只是强调自己亲自去过几次,也曾经督促村委会抓紧落实和保护耕地。
接着记者又先后来到太原市规划局、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太原市万柏林区行政执法局,试图进一步了解大王村的土地事情的情况。但上述几个相关主管部门均回避或拒绝记者的采访。其中只有万柏林区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郭建林表示,“听说国家有新政策,太原市针对农村违法建设有新规定可以补办手续。”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和第36条明文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耕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
2006年8月12日,太原市政府发出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提到,凡未经规划和国土部门审批,擅自以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或联建协议变相进行土地交易和开发建设的均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一律无效。已经交易和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占用和建设,恢复土地原状。
截至记者发稿,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大王村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制止。对于此事的发展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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