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荣君)昨天下午,市综治委、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落实2007年度中央综治考评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散襄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
散襄军指出,当前天津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面临巨大的历史性机遇,全市各项工作呈现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仅是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竞争优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平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我们要发扬优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苦干,继续保持全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散襄军要求,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各项工作要做到“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实、效果要好”。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要确定在创全国一流上,瞄准全国一流的标准落实好各项任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实现做到全国一流的目标。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克难关,采取过硬的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坚决做到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各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从大局出发,搞好协调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散襄军强调,要从讲政治、加快发展、以人为本的高度,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让老百姓有安全感,让天津有好的形象。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开展平安建设情况纳入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本部门的任务指标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各级综治、组织、纪检、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把落实综治措施和维护稳定情况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