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当地政府需作出书面检查
本报讯 (记者 胡占山) 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地方,所在市(州)及县(市)政府需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针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省政府办公厅24日发出特急通知。
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40起,死亡149人。8月17日梅河口市发生一起死亡15人、伤15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全省又连续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3起,死亡18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规划到“十一五”末,全省万车死亡人数下降到7人以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与上一规划期相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推行交通事故问责制
“通知”突出强调了各级政府承担的监管职责。今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
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所在市(州)及县(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客车及特种车得安定位系统
大型客运、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被列为监管重点。
“通知”要求,客运车辆,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今后都要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定位系统,校车需建立管理档案,统一标识,开设单独号段。
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将通报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资格,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状况。
2008年10月前,全省将全部整改消除已建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农村车辆登记有优惠政策
为鼓励农村车辆登记,政府出台了税费减免的优惠措施,对主动申报登记的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排除盗抢、非法拼装等涉车犯罪嫌疑后,不再收取注册登记检验费和欠缴的相关费用;除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牌证工本费按照规定收取外,摩托车牌证工本费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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