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记者昨天从石景山法院获悉,该院法官每周一上午必到该区交通支队现场办公,提示交通事故受害人对肇事车辆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一年来,70%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以及时调解结案,即时履行标的近60万元。
本周一早晨,石景山法院一名法官带着书记员,准时来到交通队,他们收集分析上一周的交通事故信息,对有必要发出提示的事故及时通知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和如何提出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肇事车辆,以避免执行阶段的风险。
据介绍,目前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大部分肇事车辆来自外省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期处理事故的交管部门在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的5天内,要通知车主将暂时扣押的车辆领走,而被害人提起诉讼往往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车主在这个“时间差”里领走车辆,很可能一去无踪。这样,法院立案后就会出现送达难、调解难、执行难等问题,且保险公司在交管部门处理阶段一般不介入,进入诉讼阶段也往往只接受法院判决,不接受法院调解,被害一方就很可能长时间得不到赔偿。现场办公后,法官可以依据具体案情发出提示,即时对交管部门暂扣的车辆进行保全。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