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侵吞收视费128万余元
有线电视站站长被判刑9年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克元)原闵行区有线电视中心沧源管理站站长胡志秋6年截留收视费128万余元,昨天被闵行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8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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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至今年8月,胡志秋担任沧源有线电视管理站站长期间,将部分收视费截留,并涂改、添加银行现金缴款单,使其与领取的发票金额相符,以此蒙骗发票管理部门。经专项审计,2002年6月到今年8月期间,胡志秋共有128万余元收视费未上缴。
今年8月5日,胡志秋向本单位领导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并退出赃款近42万元。
法院认为,胡志秋身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128万余元,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他自首并退缴部分赃款,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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