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面前,肇事者张某对当晚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本报见习记者霍健斌摄 |
驾驶送修车辆修车厂厂长撞人逃逸
无证酒后驾车造成一死一重伤,四天后投案自首
盐田区一家汽车修理厂厂长张某无驾驶证,驾着一个车主放在修理厂的车带着员工外出就餐,喝完酒后又驾车外出,结果将一辆自行车撞倒,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张某逃逸,辖区交警多处寻找慢慢锁定目标时,逃逸四天的张某给盐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打来电话自首,并在逃逸的第四天,在其哥哥的带领下到交警部门投案。
午夜车祸轿车撞到自行车扬长而去
上月31日,从河源来盐田工作几年的刘某,带着姨妹和两岁多的儿子,来到盐田区人民医院看望在医院产子的妻子。
9时35分左右,出医院大门不足200米,刘某踩着载着姨妹和儿子的自行车继续前行。突然,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将他撞倒,然后一溜烟跑了。“我当时被撞出近10米,因头部未着地,没有受伤。”刘某说,车跑得非常快,车牌号也没看清,只发现儿子和姨妹躺在地上,儿子不再动弹,姨妹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他意识到儿子伤得更加严重,马上抱起地上的儿子往医院跑,将儿子送到医院急救室后,又冲到路面,将受伤的姨妹抱着跑进医院。
经过抢救,姨妹肋骨被撞断受重伤,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至今仍卧床不起。两岁的儿子受伤更严重,经过医院全力抢救近十个小时后,无效身亡。
锁定目标肇事司机疑是修理厂厂长
事故发生后,盐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肇事汽车已不见踪影,只留下被刮落的几块汽车上的残留物。询问周围的居民,都不能提供一丝线索。民警只有调出监控录像,从录像中,只能看见刘某于当晚9时35分从医院出来,在9时38分时又抱着人冲往医院,针对肇事汽车的相关线索,一点也没有找到。
为此,民警连夜查看路面交通录像和医院的监控录像,最后还是只有从路面留下的几块残留物着手调查肇事车辆。根据留下的碎片特征,民警从网上调查出市场上有六种类似的车辆。经过一一排除,今年1月1日,交警把目标锁定盐田一辆汽车。经过与车主联系,车主马某表示,自己的汽车在12月20日已放进梧桐山隧道出口的一家汽车修理厂修理。
1月2日下午2时左右,民警来到汽车修理厂,发现一辆前后车牌已被拆下的汽车停在修理厂的后门,汽车的两端都被其他车辆拦着。经过对该车的查看,发现车上被刮掉的东西与留在路面上的碎片完全吻合。因此,民警确定该车属于肇事车辆。
民警向工厂的修理工了解情况,但他们都表示不清楚。最后,民警只有把修理厂的8名修理工全部带到交警大队。经过多次讯问,修理工称事发当晚,是修理厂的厂长驾着事故车,当晚还有他女朋友一起坐在车上。至于厂长和其女朋友的相关信息,修理工都摇头表示不清楚。
女友确认当晚两人外出确实撞了人
修理厂厂长姓张,梅县人,今年33岁,有一个女朋友在南山区,两人每个周末都会见面。民警在张某的宿舍几经查找,发现一封张某女友给他写的信,从信纸上看出,其女友在南山区一家工厂工作。
1月2日,民警马上赶到南山区的工厂,由于工厂放假其女友外出,厂方无法找到她的踪迹。1月3日清晨,民警再次来到工厂,将张某的女友控制。起初,他女友表示对张某的情况不清楚。民警把她带到位于盐田的汽车修理厂,经过修理工的现场辨认,证实事发当晚,张某带着女友一起驾车外出。
张某的女友开始配合警方调查,把当晚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做了介绍。她的女友说,张某当晚喝了很多酒,驾车外出时确实撞到人,但不知道是否有人员死亡,所以就开车离开了。但是,张某出事后的去向其女友表示不清楚。无奈之下,民警只有告知其女友,如果有张某的消息,一定要及时通知警方,另外,希望她能给张某做思想工作,让其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肇事者四天后投案将被刑拘
1月4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张某从东莞向盐田交警大队打来电话自首,表示马上赶到深圳投案。下午2时06分,张某在他哥哥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介绍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盐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时,副中队长刘向东仍在对此案件进行协调。刘向东介绍,事故发生后,警方大面积进行调查,发现张某在4个月前,被聘到梧桐山隧道口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厂长,没有驾驶证,当晚驾车外出时,还喝了很多啤酒。张某投案后,对自己无证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控制,很快将对他依法进行拘留。
肇事者:当时出逃只为料理后事
昨天,张某面对记者时,痛哭流泣,追悔莫及。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没有驾驶证,怎么还要开车呢?
张某(以下简称张):当时我喝了很多酒,都不知道什么了。
记:你当时是什么感觉?
张:头晕眼花,看人都在摇晃。
记:你撞到人后不知道吗?
张:当时只知道车撞到东西了,也听见车外有人叫,但不知道撞到了人,所以就驾着车离开了。
记:为什么逃跑了?
张:警察找到汽车修理厂时,我感觉到肯定出了大事。所以就逃走安排后事。
记:你要安排什么后事啊?
张:我与前女友未婚先育,十年前生了一个儿子,一直放在梅县老家。儿子出生后不久,那女友就离开我了,再也没有回来。我在外面打工,就是为了让儿子好好成长。这次出事后,我跑到哥哥那里,向他交待一些后事,然后再来投案自首。
记:你现在后悔了吗?
张: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我知道这次肯定要坐牢了。
记:你有什么想法吗?
张:我希望能得到法律的从宽处理。另外,也希望其他无驾驶证的人千万不要驾车,有驾驶证的人不要酒后驾车,更重要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逃逸。
■事件还原
酒后开他人车辆撞人后浑然不知 肇事者称警察光顾时方知闯下大祸
1月4日下午,肇事者张某在他哥哥的陪同下从东莞来到深圳盐田交警大队,交代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据张某介绍,上月31日,张某的女友从南山赶到盐田与他见面。当天,他带着女友到公园玩了一天。晚上,汽车修理厂全体员工聚会就餐,让张某赶回聚会。下午5时多,张某赶回汽修厂,驾着车主马某放在那里修的汽车,带着员工们到中英街一家餐馆就餐。
当他带着员工进入餐馆后不久,突然接到车主马某的电话,马某称看到自己的车停在路边。因此,张某将车主马某也叫到餐馆一起吃饭。席间,张某和员工们一起疯狂喝酒,到底喝了多少,张某表示记不清楚了,只知道头很晕,人影也在晃动。
吃完饭,他又应马某邀请,到附近的一家酒吧喝酒。马某驾车带着张某和女友及一名修理工来到酒吧后,马某称身上无烟,张某表示驾车去给他买烟。因此,他驾着马某的车,带着女友和一名修理工,向梧桐路上行驶。当车行至盐田人民医院前面的一条路上时,他加速超过了前面的一辆小轿车。“当时,我发现前面有个影子在晃,以为是路边树的影子,没有在意。然后猛加油门,只发现车撞到了什么东西,也听见外面有人在叫,但我没在意,继续加大油门,驾着车离开了。”张某说,他驾车到修车厂后,发现车有受损,肯定是撞到了东西,但没想到是撞到了人。
张某说,因为当时头晕,把车放好后就睡觉了。第二天,他仍然在汽修厂内工作,直到1月2日下午2时多,他突然发现几名民警来到汽修厂,此时,他意识到出大事了。在民警从正门进入汽修厂时,他从后门溜走了。然后乘坐大巴到东莞塘厦,投靠在那里打工的哥哥。
在哥哥那里呆了两天,他把在深圳驾车撞人的事告知哥哥,最后决定回深圳投案自首。
■律师说法
情节严重可判七年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林说,有关法律规定,无证和酒后驾车将人撞成重伤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张某除了有无证和酒后驾车的行为外,还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死亡,而且在事故发生后,还有肇事逃逸的情节,其行为属于非常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要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杨律师说,不管张某是否表示发生事故后不知已撞到人的想法,那不会影响事故后果的判定。
采写:本报记者 李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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