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年轻时乱搞男女关系 儿子童年蒙羞至今不愿赡养
今报焦作讯 赡养老人天经地义,但焦作市两名男子却拒绝赡养自己的父亲,原因是他们的父亲年轻时,乱搞男女关系,让他们从童年就一直蒙羞。
儿不养父被告上法院
昨天,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介绍,焦作市民71岁的胡某于2007年11月,将两个儿子诉上法院,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
法院立案受理后,胡某的一个儿子说,在他们年幼时,父亲因犯强奸罪被判刑15年。
父亲出狱后,仍不改恶习,还和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胡某还不听劝阻,搬出去独居,在外期间,行为仍不检点,“我们兄弟俩从小就在外人的侮辱中长大”。“他没有尽过任何做父亲的责任。他以前挣的钱都花在了女人身上。”胡某的另一个儿子说,他们兄弟二人已下岗多年,举债度日,且还要赡养爷爷、母亲。所以,他们不愿意赡养父亲。
看过患病老父又决定赡养
眼看僵持局面得不到缓解,法官只好力劝兄弟二人到他们父亲的居住处看望一下,希望关系能得到一些缓和。
走进胡某居住的小屋后,兄弟俩首先看到老父亲的惨状:盖着破被褥,身上插着输液管,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兄弟俩走近后,胡某两眼看着他们,嘴唇动了几下,似乎要说什么,可什么都没说出来。
邻居介绍,胡某现在身无分文,没钱住医院,只能在家打点滴。他当时看病的1000元钱还都是邻居们凑的。
兄弟二人在看望父亲的整个过程中一直没吭声。当他们走出小屋后,他们对法官说:“我们愿意赡养父亲!”
经法院调解,胡某的委托代理人和胡某的两个儿子,最终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约定由两兄弟赡养父亲,赡养费由两兄弟平摊。首席记者 何中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