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芸涵)记者昨(11)日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用交学杂费了。这是我省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之后,又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国家决定,2008年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省试点,秋季全面铺开,中央财政负担一部分资金。
我省从今秋开始实施。
省财政厅表示,我省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已覆盖了所有的县、县级市、大城市的远郊区,城市免除学杂费政策只涉及剩下的条件较好的城区,因此除中央财政补助外,资金原则上要由各地承担。相关城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提前做好分析测算,并预留资金,确保这项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