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杨非 通讯员 马少龙
今报洛阳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对于没有落实好民警休假制度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还把该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的考核。
近日,洛阳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要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民警的个人情况,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民警的年休假。
各单位每年年初都要制定民警年度休假计划,洛阳市公安局每月初将对各单位上月民警休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凡没有认真执行休假制度的单位,市公安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同时,对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结束以后,要及时、合理安排民警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民警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适当的时间补休。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强制安排休养。
洛阳市公安局要求,该局下属各单位要每年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健全民警健康档案,并根据医疗卫生部门关于健康状况的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动态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患病危险因素和疾病信息。
对民警因情绪调适不当而引发的心理不良状况,应及时安排其接受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