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新规:下周起房产中介不准收房款
广州二手房房款系统将出台,房款接收有三种方式,房管局昨对创辉提出警告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创辉租售在广州地铺前日全面“暂停营业”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重重疑问。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昨日召见创辉负责人,对其提出警告,希望他们积极主动配合事情的解决,一旦采取其他违法手段躲避责任,会马上报警。
资金监控系统下周铺开
此次创辉租售事件,再次敲响了二手房买卖资金安全问题的警钟。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二手房买卖的房款多是先存在中介行。而广州市二手房房款资金监控系统一直在建设中,由于系统牵涉了银行、公证处等多个部门,因此要进行充分论证,需要一定的过程。
但目前,该系统已完成了与银行等多方面的协商,将于下周正式出台。出台不是以试点的方式进行运作,而是要求全市的二手房中介行都要上线使用。对市民是否使用该系统并没有强制,但政府会告知风险。如果市民发现有中介行不使用该系统,可以进行举报,政府最低程度的处罚是对其进行公示,让市民知道该中介行操作不规范。
扩张过快的再开店拟审核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正在重点检查整治近期业务扩张较快、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有关人士介绍,主要是检查这些中介机构的资金问题和人员使用是否规范的问题。这主要是为了防范有中介机构利用客户的资金“空手套白狼”进行运作,在出现资金短链时又卷款逃跑,客户无处索赔。
此外,有关人士重点提醒,市民在选择中介行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要看两证:工商营业执照、房管局备案证。选择有两证的中介行,在出事后至少可以有一定保障,有固定资产在可以追回损失。
二手房房款三种接收方式
第一种:将房款存到第三方,即银行账户中去
第二种:买卖双方可共同开一个银行账号
第三种:如果卖房急着要用钱,又觉得银行手续太麻烦,可将钱放在公证处公证,然后立马去递件,递件被受理就可去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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