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3日电 本届“立委”选举,新科“立委”中已有李乙廷、江连福、陈福海三人涉及贿选被起诉侦办,“法务部”已提请各地检署注意,对涉案贿选的被告,另提当选无效之诉。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法务部”指出,依据旧的“选罢法”,对于涉及贿选被起诉的案件,必须是贿选情形足以影响选举的结果,才有当选无效的问题,如果贿选并不影响其投票结果,就不涉及当选无效的问题。
举例而言,如果贿选买了五千票,但涉案贿选者赢了对手二万票,扣除买票得来的五千票,则仍赢对手一万五千票,以此推论贿选结果并不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只能就贿选事实侦办,不能另打选举无效之诉。
但新修的“选罢法”,为根绝贿选恶风,则不论贿选事实是否影响选举结果,都有当选无效的问题,即使只买几十票,如果被查出有贿选的事实,并遭起诉侦办,一旦当选,检察官仍可向“院方”另提选举无效之诉。 (来源: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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