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说明。从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即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望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中新社发海安仇稳山 摄
中新社广州二月十八日电(王华穗协宣)从上个月的广东省“两会”至正在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出声”认为广州个税起征点太低,引发网友们一片赞同之声。
正在此间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就提出,广州市个税起征点太低,有失公平。有委员说,不少香港公司的高管人员为了逃避广州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而“逃”回香港缴税。这些港企高管为了避免工作半年以上需在广州纳税,往往在低于半年工作时间里,就回港纳税。“一个年薪一百万的企业高管若在广州纳税,要交百分之四十的个人所得税,但到香港只要交百分之十六!”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迪生称,全国个税起征点一刀切肯定不合理,就广州目前的物价、楼价水平来看,建议广州的个税起征点定在二千五百元。广州的GDP没有上海和北京高,但是纳税额却是全国第一,比香港还高四分之一,这对广州市民来说不太公平。
有数据显示,按国、地税全口径计算,二00六年广州的税收负担为香港的二点五倍、全国的一点五倍、深圳的一点一倍。
从三月一日起,全国个税起征点将上调至二千元,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在此前的广东省“两会”上也表示,广州的人均消费支出绝对超过每月二千三百元,按照个税不能征到生活成本的原则,广州定二千三百元的个税起征点仍太低。“税负偏高虽在一定时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但长期偏高必将影响经济和税收的可持续增长。”
虽然广州个税起征点多少才谓之合理,网友们给出不同的数字,但对于“穗个税起征点太低”的观点,来自各地的网友们却“出奇”地基本一面倒支持。网友们认为,全国各地的收入及消费水平完全不一样,但纳税的起征点却是一样的,不合理也太片面。“税收不应该劫贫济富,应该提高起征点,多征富人的税才是”;一位浙江网友说“支持,二千五百元在城市能干吗,房租、水电、生活必需品外,还能干什么啊。希望个税真真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而不是当作国家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