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颜婧王向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的《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如何界定、此类影片能否“一禁了之”的疑问,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19)日,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了解到,总署已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给出解释,并将在3月下旬公布“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查处结果。
省新闻出版局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已在15日下发了相应通知。
禁售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据了解,《通知》中所指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怪魔等为形象,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为虚构手段,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为目的的音像制品。《通知》要求各音像出版单位对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将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要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
我省24日前全面自查
针对该通知,省新闻出版局音像处相关人士表示,昨日已向省内相关的10余家音像出版公司及60余家音像制作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专项工作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即日起至24日进行自查。
该人士介绍,恐怖、低俗的音像制品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我省对此类作品的审批一贯比较严格,因此,我省的情况应该比较乐观。她坦言,此次专项行动对盗版的打击最大,“目前许多涉及到恐怖灵异类的音像制品都是盗版。”记者随后采访成都本土的两家音像制作公司,他们均表示会认真自查,同时表示“这对盗版市场是一次大打击”。
界定标准有尺度
《通知》出台后,不少市民对界定标准表示疑惑,“《西游记》《封神榜》《聊斋》这类根据名著改编的作品,是否同样被禁?”对此,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人士指出,“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的音像制品。应该说它与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西游记》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