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签字仪式今天在京举行。这意味着两院自2008年起正式启动“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
据悉,实施该项目是为了适应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涉港澳案件的需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着力加强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该项目由香港城市大学提供部分资助,国家法官学院协助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按照香港城市大学的要求,从全国范围内推荐选拔不超过30名法官到香港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学员修完规定学分后,由香港城市大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此外,香港城市大学还与国家法官学院签订了“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项目,该项目主要在涉外、涉港澳法律方面为中国法官提供高级司法培训。
签字仪式前,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会见了香港城市大学一行。(赵阳)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