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如买菜 居然能还价?
一农户在金溪县农村信用联社左坊分社遭遇怪事
本报讯 记者刘媛、实习生叶莉娜报道:“到信用社还贷款就像买菜一样,我争一下,他就给我少一点,不争就没得少;而我没有签字,信用社竟然给我办了一笔贷款。
“讨价还价”后竟可少付本息8000元
1994年10月9日,肖有财到信用社办理了一笔4000元的建房借款,当时约定还款期为当年12月20日,月利率1分8厘。1997年2月22日,肖有财又到信用社办理了一笔1000元的贷款,约定还款日期为当年8月31日,约定月利率1分9厘5毫。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肖有财并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归还贷款,其间他偶尔会到信用社归还一定金额的利息。就这样两笔贷款一拖再拖,去年7月25日,信用社下发了一份“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
今年1月27日,肖有财去办理还款,金溪县农村信用联社左坊分社副主任单耀武告诉肖有财,本息还款金额总计2.5万余元。一听比本金翻了5倍,肖有财和单耀武商量能不能减少一些。对方说,本来还款利息是按1分8厘来算,现在统一按9厘计算,本息共计18659元,冲减中途收回的利息后,应该还17688元。因为可以少还8000元,肖有财在2月5日还了款。
肖有财告诉记者:“还款就像在菜场买菜一样,‘讨价还价’后还款总额一下子减少了近8000元。”关于这点,肖有财觉得自己还算幸运。
原来是莫名多出一笔贷款
在2007年的那张贷款催收通知单上,肖有财发现自己的贷款由两笔变成了三笔,多出的那笔贷款是2000年1月1日办理的,贷款金额4879元,执行利率未知。肖有财告诉记者,这笔贷款他从来没办过,是在接到通知单的那天才知道的。
那么这笔贷款又是怎么冒出来的呢?今年2月5日还款后,肖有财和儿子强烈要求单耀武出具贷款原件,单耀武一直坚称有贷款人签字的贷款原件。直到2月28日,在肖有财的反复追问之下,单耀武才承认这笔贷款没有肖有财的签字。
3月10日,记者随同肖有财到信用社采访时,单耀武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是当初一名信贷员为完成贷款发放指标,擅借肖有财的名义办理的结息贷款。而当初的2.5万余元的本息,就是按照本金9879元算利息得来的,而之后的1.7万余元,就是按照本金5000元来算的。
信贷人员不经贷款人签字同意,就能随便把款贷下去,这让肖有财很害怕,他说:“好在只是4879元,要是信贷员擅自给我办了几十万元的贷款,那可怎么办?”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该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斌承认在肖有财还贷过程中,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操作上存在不规范现象,贷款客户今后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村信用联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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