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些企业在此次雪灾捐款中上演“捐赠秀”,开出“空头支票”,据该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此次雪灾捐款有3000万元未到账,该省民政厅表示,将对那些企业公之于众。
这些沽名钓誉的“捐赠老赖”委实可恶,当其时,风风光光上台,作义薄云天状高声宣布捐款若干,赚足眼球指数,做足免费广告之后就龟缩起来,一毛不拔,全忘了当时掷地有声的承诺。
应该曝光这种企业,让世人看清其面目。
除了将其“芳名”公之于众,对其进行道德谴责,解解气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对付那些随便开出“空头支票”的企业?可以说毫无办法。对慈善捐赠口惠而实不至现象早就司空见惯,多年前轰动一时的刘盈福,就曾经开出无法兑现的空头捐赠数千万之巨。
冷静下来,我们发现,捐而不赠、诺而不行不仅仅是言而无信的道德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中国慈善的困境———政府主导、管理缺位、监督不力、法律不完善等。
现代慈善观念应该是,政府负责保障,民间负责慈善———政府的责任是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这一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慈善由非政府的民间机构来实现。而我国的慈善采取的是行政主导,用行政手段搞慈善,效率相对高了,但有时就会伤害慈善捐赠的自愿原则,摊派(变相摊派)现象时有发生。捐非所愿,捐赠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就难免大打折扣。或许湖北那些企业根本不是自愿,而是被行政命令赶鸭子上架的。
慈善捐赠管理不善,导致保障不力。现在的慈善捐赠活动,十分喜欢作秀———轰轰烈烈的“捐赠秀”搞完之后怎么办———善款如何收回来,如何发放到受灾者手上等等具体工作,恐怕就没有多少人过问了。有些企业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敢玩虚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是惟一一部规范性法律,但这部十多年前开始实施的法律失于粗疏,显然不足以规范日益壮大的慈善事业。别的不说,就文首新闻所及的捐而不赠问题,“捐赠法”不置一字,所以根本无法有效约束这种行为。(练洪洋)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