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纪念设施设计大赛
缘起:铭记奥运志愿者
第29届奥林匹克组委会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报名指南>第六条<志愿者的保障和激励>第二款”表彰激励”中,提出:
1.颁发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2.评选优秀赛会志愿者个人、团队和工作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赛会志愿者可以获得奥运会、残奥会纪念品;
4.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建立志愿者纪念设施。
关于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纪念设施
第29届奥林匹克组委会为弘扬奥运会志愿者的奉献精神,表彰和激励在奥运会和残奥会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决定在奥运会结束后,在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等6个奥运会比赛场馆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个奥运会训练场馆外建设奥运会志愿者纪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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