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17日电(记者蔡敏)安徽省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巢湖蓝藻应急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四大措施防控巢湖暴发蓝藻,
这些措施包括: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增加敏感水域水质监测频次,在南淝河入湖区、十五里河入湖区监测点位水质偏碱性、富营养化指数达到65左右,或气象部门观测有蓝藻发生趋势的情况下,对巢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出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易发区的水质,加密监测,必要时增加到每日1次。
要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环境监管,增加监察、监测频次及明察暗访力度;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禁止新上向巢湖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一律责令取消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的企业,一次查到处以高限罚款,二次查到责令停产治理,三次查到责令其关闭。
要求有关地方政府,严格依法执行水源地环境管理措施,完善饮用水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饮用水深度处理物资准备及备用水源的储备保障,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组织开展流域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旅游业务和船舶污染综合防治。
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水质月报,今年2、3月巢湖水质持续下降为重度污染,主要环湖河流南淝河、十五里河水质自去年8月以来,已连续8个月处于重度污染状态。随着天气转暖,蓝藻暴发的可能性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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