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济发展比起来,文化的繁荣更是润物细无声、静水流深的功夫。一味追求立竿见影、轰轰烈烈,将文化繁荣等同于大兴土木、上大项目的观念,是走入了一种误区
从某省计划投资300亿元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到某省三个县分别投资兴建黄河三峡孔子大殿、秦皇祭天广场三期工程、老子文化园,总投资1.4亿元;从西北某省黄帝陵两次整修投资2.8亿元,到中部地区两市计划投入3.5亿元,对黄帝故里景区进行改扩建;还有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城市耗资10亿元,建设近7万平方米的大剧院,用20公斤黄金铺满大幕炫耀金碧辉煌,宣称堪与国家大剧院、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相媲美……
打着“传承文明”、“发展文化”等金字招牌,一个个耗资巨大、规模宏大的文化大项目,在一些地方接连冒出,似有成风之势。
对此,近日《人民日报》刊文提出,警惕文化“政绩工程”。
所谓“政绩工程”,从最初的某些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广场等,到某些经济开发示范园区,进而演变到眼下的文化标志城、名人故里景区、祭天广场之类的项目,其共同特点是: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如“打造现代都市”,“改善投资环境”,“提升知名度”,“发展文化,传承文明”等等;都不惜重金,动辄投资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追求“全国第一、国际领先”;其决策大都由少数人拍板,即使有专家论证,也多流于形式;就其社会影响而言,不仅助长了浮华不实的作风,影响了政府形象,而且,为上大项目而集资、贷款等,往往衍生出拖欠工程款、增加百姓负担、加重地方债务负担,引发诸多非议甚至社会矛盾。
同样是几个亿的文化投资,一种选择是建文化标志性建筑或景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轰动四方,一些官员脸上有光,更有炫耀的“政绩”;还有一种选择是充实基层文化站点的建设,让更多的百姓多看上几场演出和电影,免费进博物馆、文化馆参观、活动,多享受几分文化的滋养,但这可能没啥轰动效应,论起政绩来也可能显得平平淡淡———哪一种选择更受决策者青睐呢?
相关数字令人担心,相当一些地方选择了前者。《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07)》显示,在近年来中央及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同时,从2001年到2006年,群众文化服务机构数量却在逐年减少。乡镇文化站由2001年的39348个,减少到2006年的34593个,减少了12%。
与经济发展比起来,文化的繁荣更是润物细无声、静水流深的功夫。一味追求立竿见影、轰轰烈烈,将文化繁荣等同于大兴土木、上大项目的观念,是走入了一种误区。那种挥金如土,追求眼前“气势磅礴”、“名扬天下”的文化大项目,是一种典型的“政绩工程”,尽管它们披着文化的华彩外衣。
拒绝文化“政绩工程”,要求各级决策者在文化建设上,踏踏实实做实事,不能总想着轰轰烈烈求虚名;要精打细算,多在功在千秋的文化基础建设性工作上下功夫,让更多百姓享受文化的滋养,而不是只求眼前“名扬天下”;要更多地从利国利民、使百姓和地方得到更多实惠的立场出发,而不是只想着给个别人脸上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