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位于长沙风光带上的楼盘“欧陆经典”。记者刘文杰摄
在富有诗情画意的长沙湘江风光带上,两栋名为“欧陆经典”的百米高楼已矗立多年,而停电、停水、火灾、偷盗、凶杀等险象环生的现象也伴随着上演了多年。楼房虽没有验收,但住在里面的几百户业主却不敢搬走,因为他们如果不住进去,自己花几十万元买的房子就有可能被别人霸占,几百名业主奔走呼号多年,却没有职能部门为他们排忧解难。成堆的纠纷和债务还没解决,开发商却又神奇地在长沙市中心再次拿到一块土地开始建房。
长沙市这一城市亮点为何成了湘江风光带上的“污点”?在很多宣传长沙的照片中频频亮相的“标志性工程”为何成了“上访工程”?号称“欧陆经典”的高档楼盘为何成了“问题经典”、“诈骗经典”?在北京、武汉、长沙,同一个家族开发商怎么能够一骗再骗、屡屡得手?
武汉早已劣迹斑斑长沙依然违规开发
与开发商代理人胡明珠女士坐在一起谈起“欧陆经典”,她居然也痛心疾首,苦不堪言:对业主的承诺一纸空文不说,他们家族也是债务缠身、官司不断,且经常被政法机关“请”去“协助调查”,真是“损人不利己”。
胡明珠一家是湖北人,其大哥胡晓1995年以港商身份开发武汉市中山大道黄金地段的江汉大厦,后因行贿在200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胡明珠介绍,早在1992年,胡晓就以每亩26万元的低价购得这块风水宝地,并于1993年开始建设晓波大厦,建到三层时便停下来,直至2001年。
据长沙市中级法院一份材料介绍,开发“欧陆经典”项目的前后有两个“联丰公司”:湖南联丰物业有限公司和湖南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欧陆经典”二期工程的是湖南联丰物业有限公司,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长沙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同意启动拍卖程序,湖南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000多万元的协商价格拍卖获得这块土地的所有权。胡明珠承认,这两家公司都是胡晓的。据知情者称,换块牌子只是为了继承权益、赖掉债务。
2001年后,湖南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原来的晓波大厦更名为“欧陆经典”,重新开发并建成了第一期,很快销售完毕。二期工程也于2005年建成,且销售一空。
但是,远在武汉的“江汉大厦”由于一房多卖、资金匮乏、经手的政府官员因经济问题纷纷落马等原因,胡晓采取销售资金体外循环、逃避银行监管、一房多卖、低价现金交易、借高利贷、以房作抵押等方式套得几千万元资金调往“江汉大厦”救急,于是“欧陆经典”就此成为后患无穷的烂摊子。
经典地段问题楼盘风光带上重大隐患
“欧陆经典”所处的位置,是号称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老长沙货运码头——通泰门。按照老长沙的说法,这个寓意“通江达海、国泰民安”的老城门,是发财、富贵之地。据居住在这里的业主们介绍,由于“欧陆经典”地处长沙市沿江风光带,面对湘江、岳麓山、橘子洲,“山水洲城”景色一览无余,不仅具有居住价值,更具有巨大的投资空间。
2003年,“欧陆经典”第二期还只是刚挖了一个坑,协议购房户就纷至沓来,一平方米2000多元的低价策略引发了抢购风潮,有的一人买几套房子,最多时几个人合伙一次性就购买了30多套。开发商几乎一次就可卖掉一层楼。封顶以后,开发商把所剩不多的房子价格抬到了4000元左右。
回想起当时管理的混乱,再看周边飙升的市价,胡明珠说:“真心痛呀!”
但更痛心的是耗尽钱财才知上当的购房人。钱一交给开发商,麻烦就接踵而来。因为欠施工方2000万元,大楼连施工验收都没有,更别说消防、综合验收和备案,开发商至今还是违法交房。合同明确规定的设施设备等交房标准根本不具备,高过百米的大楼现在用的还是临时基建用电,大楼已经被列为长沙重大消防隐患楼。当时广告承诺的40%以上绿化也不见踪影。胡明珠任法人代表的大楼物业公司几次被讨债的队伍占领,债主们在大楼多处涂写“开发商澳门豪赌输千万”、“还我血汗钱”等大标语。
“欧陆经典”在销售时,以获得现金为首要目的,而且急于抽逃资金填补在武汉、北京的窟窿,其中有193套房在销售前已被长沙市商业银行申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采用欺诈手段一次性收款卖房的现金早已被开发商违法挪作他用。现在,这193户业主整天跑信访、法院、建设、政府、银行等部门,希望能够解冻。但是,至今冻结无法解决,产权证办不了,开发商销声匿迹,只留下胡明珠在与法院、银行、政府部门、业主和10多个债权人周旋。住户无法正常居住,意外事件时有发生。胡明珠透露说,隐身于长沙一租赁房中的大哥又搞到一块地,就要动工了!
“政绩工程”成为“上访工程”
从2004年开始,“欧陆经典”一、二期的几百户业主就陆续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开发商的问题,但有关部门至今都没拿出一个可行的办法。
“欧陆经典”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方伯银告诉记者,业主不仅无法得到房屋产权证,连备案手续都没有,自己已购买的房屋还无法律上的保障。更为严重的是,业主整天处在危险中,高达100多米的房子,现在用的还是原来的建筑商租用的用电设备,建筑商要拆走,业主们强行将这套设备保存下来了。说停电就停电,合同承诺的消防设备也没有,2006年12月17日,住在六楼的一户人家空调起火,家里只有一个腿有残疾的老太太,又没有灭火器,急得大家只好到一楼叫保安拿灭火器灭火。如果火灾发生在二三十楼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介绍,居住在34楼的一户人家在2006年8、9月间,还发生过一起凶杀案。每户几千元的可视对讲、安全报警、联动消防等配套设备费交了,也被开发商挪用,什么都没装。三个消防通道被堵死,一楼被垃圾、污水包围。尽管煤气开通费早就交了,但直到2006年3月才开通管道煤气,还是业主们借了40万元给开发商交给煤气公司才开通的。(刘文杰)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