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黎阳(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俄罗斯检察院有着很久的历史,其中交通运输检察院建立于前苏联时期,俄罗斯检察院是三级体制,即:俄罗斯总检察院、州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交通运输检察院的级别体制与地方相同,在俄罗斯总检察院下,设立中间一级的交通运输检察院,这一级检察院与地方州检察院平级,在中间一级交通运输检察院下,设若干基层交通运输检察院,与地方基层检察院平级。
在俄罗斯总检察院内,设立一个厅局级工作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目前中间一级的交通运输检察机构全俄罗斯共设8个。其中,莫斯科地区设立中央区交通运输检察院,下辖22个基层交通运输检察院。8个中间一级检察院的设立,基本与俄罗斯全国的7个联邦州对应,只是西伯利亚地区由于地域大设立了两个。2000年之前,俄罗斯交通运输检察院是按照管理内容确定名称的,如:铁路运输检察院等。2006年将所有这些检察院统一改名为交通运输检察院。俄罗斯交通运输检察院各级检察长实行上级对下级任命制。总统任命总检察长、总检察长任命中间一级的交通运输检察院的检察长;基层交通运输检察院的检察长,由中间一级的交通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提名,由总检察长任命;基层交通运输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高级检察官由上一级的检察院的检察长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