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丹)从现在起到6月,沈阳市开始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4月21日,市教育局对今年沈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变化作出说明。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与资格认定的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以及中职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
变化一:时间统一
非师范类人员具备认定条件者,均需于10月27日至31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11月下旬开始认定。
变化二:地点变化
2008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在市内五区进行:
变化三:统一测试
2008年教师资格的认定,全市将统一进行命题,统一认定程序,统一由市专家审查委员会确定评委。
特别提醒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要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9月中旬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培训地点:沈阳大学教育学院办公楼六楼(东陵区文萃路55号)
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0日
网上报名:www.syteacher.com
联系电话:23922033、23894528
非师范类人员10月27日至31日报名
申请认定资格
小学教师
初中语文、历史、地理、政治学科教师
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
幼儿园教师、初级中学英语学科教师
初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
报名地点
和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铁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大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皇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沈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