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建立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合拟机制
轻轻敲动键盘,歌曲、电影手到擒来。然而,当你享受这种互联网的便捷和近乎无偿的服务时,是否意识到,这种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利益?
近年来,“打击网络盗版、杜绝互联网侵权”已成为国际共识。
2008年,4月26日是第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19:40中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栏目推出“创意无限,中国保护”大型主题节目。
“网络免费下载”——一个音乐创作人的噩梦
著名的音乐制作人、索尼唱片公司中国区的总经理黄小茂曾经创作了很多广为流传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一个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也是他十分头疼的问题。
在《大家看法》特别节的录制现场,黄小茂表达了自己的无奈。黄小茂说,网络盗版给整个唱片行业带来的影响是非常不利的。一张正常的唱片制作,不光要消耗许多工作人员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还需要投入高达几十万元的资金。然而,一旦遭遇互联网的免费下载及其他盗版状况的时候,基本上就意味着赔本儿。黄小茂:“以前我曾经做过一张唱片,就是校园民谣。那时候我们卖超过一百万张!我现在简直都不敢相信,那个曾经是真的。”
目前,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爆炸使得搜索引擎成为了时代新的标志,但黄小茂认为,搜索引擎不可以非法链接。因为这样会影响到其他很多行业,从而使得这些行业没有办法再继续生存下去。
郭彪: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
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区的首席代表郭彪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说,互联网的发展是个双刃剑,在发展的过程中,大家得到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出现了侵害其他行业的利益的现象发生。目前互联网盗版,不光对作家的创作力造成极大的伤害。对于我们整个行业都是一种伤害,因为盗版挫伤了整个行业的积极性。
郭彪认为,互联网行业在给大家提供便利的同时,要尽到责任!他举案说法,用近些年发生的真实案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互联网在提供专业音乐搜索的同时,你要做到应知和明知的义务,应该知道这种行为会不会带来侵权的影响,你应该有这个义务,你应该注意到这个义务,如果你没有注意到,或者是唱片公司已经向你提出来,你这个网络已经进行侵权了,侵权到我们歌手的时候,你没有尽到应该删除的义务,那么你就等于是在客观上协助了侵权。”
王自强:建立互联网使用者和作品权利人之间的合拟机制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近一两年盗版的光盘少了,但是这绝不是侵权盗版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因为互联网的出现,使传统状况下的所有作品形态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实现,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盗版。
王司长认为,以目前版权保护、焦点问题聚集在互联网上。互联网是技术发展的一个成果,那么技术的发展作为人类进步的一种动力,它是不能禁止的。所以王司长认为,首先要在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为平衡作者作品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完善的版权保护法律,为打击侵权盗版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支撑。
其次,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建立一种合拟机制,这种合拟机制是就是把权利集中在一起,使任何愿意合法传播作品的互联网站都能够通过便捷的方式,低廉的价格拿到作品。对于搜索引擎,王司长认为这种合拟机制也可以解决非法链接的问题。如果集体管理组织建立起来,集体管理组织可以授予100个,1000个,10000个甚至100000个合法使用者,那么搜索引擎只能链接那个有合法资质的使用者,对于非法的,搜索引擎没有理由去链接。“这样的话,就可以有效的把那些非法的这种广泛传播给过滤掉,他的传播行为交给司法机关,交给行政管理部门。”
王司长认为,目前我们缺少一种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合理模式。“我个人认为这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比较有效和合理的方式,但这种制度还没建立起来,我们觉得这里边权利人和使用者一定要携起手来实现双赢。”
张毅军:打击盗版每一个数据点 都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张毅君则从经济发展的角度阐释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他在《大家看法》演播室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从国家的调查数据来看,我们在打击侵权盗版的每一点进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都能得到反映。”张毅军举例说,在软件领域,盗版每下降十个百分点,软件的市场的销售额就会增长39.7个亿,带来的经济指标会上升67.76亿。“这样的一组数字可以带来的就业机会,应该是13170个。所以,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直接的,而且是越来越巨大的。”
另外,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大,现在在网络游戏的领域里边的效果也非常明显。张毅军介绍,从2005年以来,在网络游戏的领域,连续多年国产的原创的网络游戏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初步实现了扭转过去国外的网络游戏一统天下的局面和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战略转移。
在版权贸易方面,目前,整个版权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改善。“200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们的外销图书已经达到了700文册,比图书的进口要多两倍,使我们现在版权贸易的比例由过去的十比一,现在缩小到五比一的差距。不仅如此,报刊的外销量也有了很大的进步,2007年的统计数据达到了400万份,这些都说明了,随着我们的国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进步,我们在方方面面都在取得成就。”
搜狐王小川:搜索引擎不等于盗版
毋庸置疑的是,净化互联网环境已经势在必行,但互联网的特色是开放性,怎样才能既保证互联网的开放性,又能够尊重版权呢?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代表,搜狐副总王小川也带来了他们的意见。
在谈到他的同行为此做出的努力时,搜狐副总王小川表达了他们遇到的尴尬。“我们确实尝试跟唱片公司做了非常多的接触,但现在大家的共识还不够高,我们很遗憾的是,经常听到的一个声音是在说,先别跟我谈,你们先停了再说。这不是在探讨一个模式,探讨一个保护的方法,而是把现在已经有的可能成为一个未来有责任的商业模式渠道先停下来了。假设这些龙头公司都没有办法去建设这样的一个通路,那么盗版可能更加猖獗,更加不可控。”
王小川还结合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困境和难题提出了网络版权保护的看法。他认为,在很多情况下,盗版发生之后的话,网民大部分是不关心是谁盗版谁的,只要一个产品好用,大家就去用了,这是版权保护遇到的困难。因此一方面要强调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真正从更大的高度保护中国的产品不被盗版,而且能够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柳斌杰:中国已经做出了庄严的承诺
针对《大家看法》演播室现场嘉宾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对此做出了回应。
互联网的优势就在于互联互通,便捷快速,所以不能剥夺互联网的这个重要特性。但目前,互联网上出现的侵权盗版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的被世界所关注。在国际舞台上,最近几年讨论的都是互联网的侵权盗版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从政府来说,首先我们认同国际社会一致的观点,中国也加入了国际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我们承诺,别人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也要逐步做到。”柳斌杰说。
柳斌杰在《大家看法》演播室向大家介绍,目前国家已经制订了互联网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例,对互联网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从法制上把互联网版权保护建立起来。除了法律上从严管理,企业的自律的意识也有待加强。柳斌杰说:“互联网是一个中间的服务,把知识产权拥有者的知识通过互联网传播给需要的消费者,这个过程中,企业要对社会有诚信,有责任。”他同时提出,希望广大的消费者在打击网络盗版侵权的同时,也应该逐渐地拒绝盗版,建立起消费正版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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