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9日电 (记者胡梅娟)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担保登记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半年来,为中小企业等融资主体以应收账款融资提供方便。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汪路介绍,商业银行往往看重以不动产作抵押的融资,而很少允许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来融资。
而中小企业往往不动产少,如果允许企业以货款、收费权等融资,将大大缓解融资压力。物权法实施之后,为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也为动产融资担保提供了方便。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应收账款融资需要两个要件,即一是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二是要在相关的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
汪路说,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之时,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也同步上线运行。在系统进行质押登记,可以明晰质权法律关系,明确权利的受偿顺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交易安全。
系统运行半年来,累计接受登记超过14000笔、查询超过16000笔,涉及的融资额度超过9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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