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四年偷回一个“超市”
这名妇女称自从第一次得手后,只要是光顾的地方不拿点东西心里就不是“滋味”
本报记者 闫红海 甘菊萍 通讯员 陶永钱
手机7部,各类服装800余件(套),鞋142双,小家电17台,各类餐具193件,自行车3辆,成品食用油48桶,以及其他大量日用品及副食。
一偷再偷
她被“请进”派出所
2008年4月22日,金昌市20号小区某精品店内,店主正招呼顾客忙得不亦乐乎,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孔突然映入他的眼帘,但是店主没有太多地注意,而是像对待新顾客一样热情地招呼着。此时的店员小王悄悄地凑到他跟前说;“就是这个女的,我们的手机就是被这个女的偷走的。”听小王这么一说,店主放下手中的工作将这位女顾客仔细打量了一番,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为了不打草惊蛇,店主佯装不知乘机出去报了警。就这样,这位“女顾客”陈某被请进了派出所。
一应俱全
家中起获各类物品
本以为陈某只不过是一个小毛贼,然而随着一步步深入调查,桂林路派出所民警吃惊地发现,在陈某家的三间屋子内,民警起获了大量全新且带有各超市价格标签的服装、小家电、副食品等物,另外还起获手机7部,各类服装800余件(套),鞋142双,小家电17台,各类餐具193件,自行车3辆,成品食用油48桶,以及其他大量日用品及副食品,其中好多物品已经过期。在确凿的事实面前,陈某交代了这些物品均系其于近四年间在金昌市各超市以购物作掩护,趁售货员不备盗窃所得。
一发难收
偶然得手演变成疯狂盗窃
据陈某交代,偶然一次在超市闲逛过程中,趁售货员不注意,她随手拿起一件商品离开了超市。第一次得手后,盗窃的那种刺激心情让她久久不能平静。慢慢地她陷入这种畸形的“顺手牵羊”的习惯当中不能自拔,到后来只要是她光顾的地方,不拿点东西她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于是四年当中她就给自己盗回一“超市”货物。
陈某为何会“偷盗成瘾”?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高琴教授。高教授分析说,根据目前状况判断,陈某患有恋物癖,见什么拿什么,喜好物品的心理特别强,如果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拿,她的心里就特别难受。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屡施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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