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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类房屋保险缺失现象调查 亟待政策推动

  地震类房屋保险缺失现象再调查

  ■本报记者 张一鸣

  上周,中国经济时报对地震类房屋保险缺失的现状进行报道后,引起读者热切关注。记者在随后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地震类房屋保险的市场需求与供给已明显脱节,需求在四川地震后被显著放大,供给依然空缺。

  市民投保愿望强烈

  5月22日至5月25日,记者对北京、长沙两个地区的25位业主进行了调查,高达80%的受访者希望相关保险公司能够尽快推出地震类房屋保险,其中14位买房人明确表示愿意购买。

  “如果有地震类房屋保险,我肯定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裁胡景辉将年投保率1%和0.5%定为自己是否投保的门槛,若费率在0.5%以内肯定投保,一旦超出1%将放弃。

  一位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士则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自己能承受的年费率最高不能超过1%,“我不会每年都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可能进行间断性的购买,也许地震发生后的五年我会买,其后的五年不再买。”

  记者采访的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自己已经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不会再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因为即便有这种保险,费率也会比较高。”

  15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北京地区购房人中有8位表示会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另有7位不买,不买的理由基本相同,除了认为北京不处于地震带上,发生地震几率偏低外,担心保费过高是大部分人不买地震类房屋保险的主要原因。

  3位不买保险的受访人强调,如果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的费率在其能接受的范围内,并不排斥购买。家庭月收入在1万6的李小姐表示,如果一年只需要支付1千元的保费,她将投保地震类房屋保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地震类房屋保险的年投保费在1千元以内,大部分接受记者采访的买房人均表示愿意购买。

  长沙地区的十位买房人与北京地区的调查结果基本类似,由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愿意支付的保费比北京地区少,但所支付的保费占月收入比例比北京地区高。

  6位长沙市民愿意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其中5位长沙市民愿意支付家庭月收入的1/6及以上,仅一位市民表示愿意支付1千元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该费用将占其家庭月收入的1/3。

  此外,接收记者采访的人们普遍认为,四川地震激发了他们购买地震类房屋保险的需求,地震多发地的居民投保愿望应强于暂没地震记录地区的居民。

  保监会与保险公司互踢皮球

  5月23日,记者采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希望就地震类房屋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中国保监会的一位张姓处长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暂没有时间考虑地震类房屋保险的相关事宜,建议记者采访各大保险公司。

  “现在大家都在关注四川地震灾情,我们的工作重点也集中在救灾上,主要督促各保险公司尽快对地震保险进行赔付,目前并没有开展相关地震类房屋保险的调查,如果有此类调查也会在救灾告一段落后。”他说。

  与众多保险公司在媒体上大肆宣扬捐款救助灾区、快速理赔不同,当记者希望就地震类房屋保险的有关情况采访几家市场份额相对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采访均没能完成。

  “采访提纲中的问题需要专业人员解答,人保的专业人员现在都去四川救灾,没有人能回答你的问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传部的人员在记者多次电话追问后表示,他们无法就记者发去的地震类房屋保险的采访提纲进行回答,他建议记者采访保监会。

  记者对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访也一度受阻,宣传部门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客服部门转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以必须通过宣传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说由于平安保险宣传部的领导已经前往灾区,公司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直接将电话转到太平洋北京分公司宣传部,宣传部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在上海的总公司采访。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然未能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我们希望保险行业能够有一个说法,至少让买房人知道未来是否会有地震类房屋保险。”业主李小姐不能理解保险行业的回避行为,她的观点在记者采访的业主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亟待政策推动

  “现在是敏感时期,即便你联系到平安和太平洋公司的宣传部门,他们也不会接受采访。”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地震类房屋保险的缺失现象一直存在,保险行业不会轻易对此发表意见。

  他解释说,保险行业向市场推出一个新的保险品种,必须先对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最终新的保险品种能否推出以及在什么时间内推出,不仅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还将取决于政策导向和保险公司的执行力度。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能独立承担地震风险,我们不能要求保险公司只承担社会责任,而不顾及到企业的生存。”某保险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层管理干部对记者强调,在中国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房价已经达到一定高位,即便有保险公司推出地震类房屋保险,一旦发生地震,保险公司将因此承担巨额损失,“损失的额度足以令保险公司破产。”

  然而,保险行业的高利润却是公开的秘密,从业人员高工资、高福利待遇广为人知。保险行业上市公司的财报显示,中国保险行业已成为与房地产行业比肩的高利润行业。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行业应当适当降低利润追求,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中国对保险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由于这个行业必须承担较大的社会责任,目前市场份额较大的保险公司都是国有企业,虽然有外资进入,也多以合资为主,行业垄断性较强。”上述分析人士认为,保险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政府在行业调控中必然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如果监管部门让保险公司推出地震类房屋保险,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不推出。”

  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江认为,四川地震激发了人们的保险愿望,保险行业应反思地震类房屋保险缺失的现状,尽快进行市场调研,适时推出地震类房屋保险。

  “在设定地震类房屋保险相关指标时,可以借鉴健康险,中国一些地区的健康险并不能为保险公司带来盈利,客观上承担着为没有公费医疗的人们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陈海江认为,地震类房屋保险在设置费率和其他标准时,应当充分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最终使老百姓买得起,而保险公司不至于因此破产,主管部门也能对行业进行有效调控。这样,再发生地震灾害时,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保障作用。

  “发达国家的地震类房屋保险,政府都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要么向保险公司提供减免税收等间接补助,要么直接补助给民众。从国外经验来看,地震类保险的推出离不开政策支持。”他说。

  孟晓苏:房屋保险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记者周雪松北京报道 房子震毁了,房贷怎么办?对于“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等情况,房贷还不还,应该怎么还?这些问题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就此,资深房地产人士、中房集团理事长及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指出,房屋保险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由于目前房屋抵押贷款中涉及的房屋保险,保险公司对地震造成的房屋损毁适用免责条款,这就可能造成房屋所有人和银行在因地震而发生纠纷时损失无人承担的“双输”局面。

  地震发生后,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以人道原则处理灾区房贷事务,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逾期还贷者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尽管如此,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商业保险在地震中的“缺位”问题,这与商业保险转嫁当事人的风险功能互相矛盾。

  谈到这次地震灾害,孟晓苏说,相对来说,灾区房屋倒塌很多都发生在农村,房子倒了,还得还按揭款,这种事情在城市可能不会太普遍,不过,他同时指出,房屋保险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孟晓苏10年前就曾经提出发展房产抵押贷款保险,当年就被建设部采纳,他说自己有点想不明白,房屋保险应当是包括地震的,“如果没包括地震,说明我们的制度还有缺陷。”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捐助灾区,我认为对这些房产,应该由社会来共同承担,而不应该由灾民来承担,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觉得会有办法解决。”孟晓苏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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