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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现“重灾意外险”专保地震洪水灾害所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在汶川地震发生一个月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专保因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6大自然灾害所致人身意外。


  虽然人身保险条款中,一般也并不将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设为“免责”,但此次专门针对6种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推出一个意外险产品,意义何在?对此,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推出这么一个产品,是该公司作为我国大型骨干保险企业,在推动以市场化手段转移自然灾害风险方面所做的尝试。“产品推出后,公司将在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投放并做好跟踪研究,努力为行业探索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机制积累经验。”

  万峰说:“面对重大灾害损失,保险行业所做的、能做的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这次地震灾害中凸现出来的一些现象值得深思。”他谈到,此次地震赔付中,截至目前确定有1.3万余受灾客户将获得中国人寿的赔款,从保户数目看此次保险的覆盖面不算太低,但由于当地居民投保的保额却都不高,保障很不充分,中国人寿预计总赔付不超过10亿元。这个金额相对是比较小的。

  记者了解,中国人寿紧急开发的“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有4大特点:一是涵盖的重灾范围广,6种必保灾害均是在我国发生率高、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二是保险责任较全面,身故和残疾保险责任均包含,易于理解,手续简便;三是充分考虑各地区群众的支付能力,基础费率仅为万分之六点五,即投保10万元保额的该产品所交保费为65元,而意外险产品的平均费率水平为千分之二;四是条款设计从灾区实际出发,努力维护受灾群众的利益。如增加续保交费宽限期为60天;在台风责任的界定上,规定只要“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8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均可赔。

  当然,作为附加于主险产品的“附加险”,人们须先投保了中国人寿指定的人身险主险产品,才能再投保重大自然灾害意外险,即相当于在原有主险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种重大自然灾害保障。

  此外,据悉,尽管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不高,但一旦发生其破坏影响的深度却很大,中国人寿为此将考虑与再保险公司协商分保问题,在国际市场上分散风险。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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