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帮忙骗走54万28岁女子领刑13年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通讯员 小文)一名28岁女子虚构事实,编造给他人调动工作、帮助同学办毕业证等谎言,以骗取对方财物,先后诈骗受害人54万元,用于自己挥霍。
赵红现年28岁,陕西省韩城市人,大学文化,无业。2007年11月25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据查明: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赵红以给被害人田某调动工作为由,曾先后骗取田某人民币30万元挥霍,破案前由其姐退还被害人9万元。另外,2007年1月至5月间,赵红以给同学杨某办毕业证、以及给杨某之兄安排工作等为由,曾先后骗取人民币24万元挥霍。破案前退还被害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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