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预备期内须做50小时义工,这在全国各高校还是较为罕见的。
6月25日下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综合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预备党员章薇同学的一年预备期满,在支部会议上按期转正。预备党员章薇同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规定的社会义工服务活动,并且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了优异的成绩。
在本学期初,她参加了义务家教活动,对有需要的残疾人子女进行爱心家教,共计56小时。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申请入党的比例逐年提高。为了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今年3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综合党支部讨论制定了《大学生党员义工服务制度细则》,规定预备期内的学生预备党员在一年中必须完成50个小时的义工服务。《细则》还要求每位党员要带头参加各类义工服务活动,包括助老扶残、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瓯江学院法学综合学生党支部目前有24名学生预备党员,他们分别领到了一张红色的志愿服务卡,卡片背面是一张志愿服务登记表格,每次志愿服务需要记载日期、时间长短、服务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
党支部书记傅时波老师介绍:本学期所进行的义务服务主要包括义务家教、清理社区垃圾、保护母亲河等活动,在校内开展的有学风检查、文明服务、结对帮扶等。这一学期以来,瓯江学院法学综合学生党支部24名预备党员累计参加了744小时的义工服务,服务时数最多的同学为59小时,这体现的不仅仅是时间的概念,更是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对自身责任的认识。
这项制度出台后,支部预备党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大家自觉要求参加校内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行政管理本科一班的章薇说,对志愿服务时间进行考评,可以让学生预备党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避免少数人产生“跨进门槛,放松要求”的想法,同时也可以让身边的老师、同学考察自己的表现,接受他们的监督。
学生预备党员黄晓丽说,把课余的志愿服务时间作为对预备党员的考核依据,是科学而适用的。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在学习、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不仅仅是完成考核任务,而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理想与誓言。在活动中,可以更加深入地观察社会,联系群众,这对自己也是一个收获。
大三学生蔡青和另一名预备党员去做义务家教。女孩正上初中,妈妈身体不好,全家人挤在很小的房子里。女孩说,她班上很多同学都请了家教,但是她家里没有钱。对于大学生上门免费家教,女孩的家人感激万分,一次又一次地道谢。
“那时候我感到了被人需要的幸福,充满了强烈的使命感。”蔡青说,党员要保持先进性,要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需要一个载体,通过具体的活动来体现,志愿服务就是这样的一个载体。
对于法学综合支部的这一做法,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均表示支持。瓯江学院党委书记谢志远说,现在大学生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党员应体现先锋模范作用,为身边同学做好榜样。不过,现在独生子女较多,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服务意识较为薄弱。过去学校一直重视大学生在入党前的培养,对入党后的教育相对不足。教育的形式不能只是学习,需要一些鲜明的活动载体。
“社会越来越需要奉献精神,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谢志远说,“在尝试之后,我们打算在整个学院推广这一做法,不光是预备党员,正式党员也要纳入考核。”
今年7月1日起,全院18个学生党支部实施大学生预备党员50小时义工制。温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瓯江学院法学综合学生党支部的做法,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采取的新举措,有助于培养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廖恒)